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收件资料清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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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收件资料清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6 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宗地界址点坐标及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7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8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

三、收费标准(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9号、财税[2019]45号

登记费: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小微企业免收)

受理机构:广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地址:广昌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老二小)

四、承诺时效

自受理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进行公示或公告、实地查看、权籍调查、大宗批量业务、错时延时期间受理的业务除外)



一、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6 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宗地界址点坐标及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7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8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

三、收费标准(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9号、财税[2019]45号

登记费: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小微企业免收)

受理机构:广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地址:广昌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老二小)

四、承诺时效

自受理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进行公示或公告、实地查看、权籍调查、大宗批量业务、错时延时期间受理的业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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