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石英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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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石英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年产10万吨石英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本》.pdf《年产10万吨石英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本》.pdf《年产10万吨石英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意见

**日,年产10万吨石英石项目根据年产10万吨石英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 (略) 八步区贺街镇香花村207国道东侧。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1.*°,北纬24.*°。项目总占地面积4666.7m2(7亩),项目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购置给料机、破碎机、球磨机、酸洗罐、磁选机、烘干机、色选机、脱水机、对辊机等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1月,项目业主委托广西 (略) 编制完成了《年产10万吨石英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月, (略) 八步生态环境局以贺八环审〔2021〕7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68万元,占总投资的13.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环评评价范围一致。

(五)工程变动情况

(1)本项目设备数量发生了变动,设备数量比环评时增加了,双螺旋洗矿机环评时为4台,本次验收有7台,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进行调整,双螺旋洗矿机的规格由5t/h,变动为3t/h,设备生产效率减小了;因此,双螺旋洗矿机7台才能满足年产10万吨石英石;

(2)本项目设备数量发生了变动,设备数量比环评时增加了,产品分筛机环评时为12台,本次验收有20台,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进行调整,产品分筛机的规格由1.7t/d,变动为1t/h,设备生产效率减小了;因此,产品分筛机20台才能满足年产10万吨石英石;

(3)本项目工作人员发生了变动,由82人,变成80人,因为根据实际生产需求,80人能满足生产需求;

(4)本项目环保投资发生了变动,因 (略) 场价格进行调整,环保投资由64万变动成68万;

(5)本项目平面布置图发生了变动,根据实际现场建设情况进行调整。

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建设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气主要为装卸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球磨粉尘、烘干废气、燃料废气、包装粉尘、道路运输扬尘、原料堆场粉尘

1、装卸粉尘

在厂区原料堆场进行喷淋等处理措施。

2、破碎、筛分粉尘

矿石原料经清洗后再进行破碎,破碎采用密封+湿式破碎的方法,并采用全自动洒水喷淋系统进行喷水。

3、球磨粉尘

球磨工序采用密封处理。

4、烘干废气

烘干工序采用密封+布袋除尘器,并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即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5、燃料废气

本项目燃料废气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与烘干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即1#排气筒)。

6、包装粉尘

包装工序采用自动包装机,并对包装区域进行密封。

7、道路运输扬尘

运输过程产生的汽车扬尘、尾气,以及运输车辆进出厂区、装卸等过程会产生粉尘。物料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如慢行、车辆进出场地清洗车轮等措施。在厂区周边进行植树绿化等措施减轻粉尘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8、原料堆场粉尘

原料堆存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由于石粉颗粒小,若露天堆放,遇风易产生扬尘,因此,堆场设置喷雾系统,降低堆场粉尘;配备自动洗车平台,确保不带泥上路;原料堆场进行硬化,定期清理料场粉尘;堆场四周设置雨水沟。

9、酸洗废气

本项目在酸洗反应过程中,酸洗反应罐为密闭状态,反应8小时后酸洗反应罐内的草酸全部回收在酸液储罐内。

(二)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破碎、草酸酸洗废水、清洗废水、厂区抑尘废水、进出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

(1)破碎、清洗废水

清洗的生产废水主要含泥沙等大颗粒悬浮物,由于粒径较大,大部分自然沉降,只有少量悬浮物,投加絮凝剂,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草酸酸洗废水

本项目酸洗后,酸洗罐中的草酸溶液通过管道抽回至循环酸桶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清洗废水

酸洗后的石英砂要经过清水清洗,清洗的生产废水为弱酸性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厂区抑尘废水

项目生产厂房周边安装有喷雾设施。每天的用水量为1m3,年用水量为300m3,喷雾水洒落地面后,自然蒸发。

(5)进出车辆清洗废水

(略) 洗车平台,进场运输车辆须在洗车平台进行冲洗。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为1.575m3/d,472.5m3/a,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6)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7t/d(2205t/a),排放量为5.6t/d(1764t/a)。生活污水依托骏鑫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厂区内各种设备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等、交通运输噪声;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降噪。

(1)对破碎机、螺旋洗矿机、球磨机、磁选机、烘干机、产品分筛机、色选机、脱水机等设备设置在专门厂房内,设置隔声、减振、消声装置。

(2)生产车间为封闭式生产厂房,同时建设单位严格管理,在生产时保证活动窗户全部关闭。

(3)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厂区边界布设。车间墙体采用吸声系数较大的材料。

(4)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与车辆运输频次,运输车辆尽量不鸣笛。

(5)加强绿化建设。在厂区道路两侧种植隔离绿化带,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及美化环境。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和包装区域产生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因此不属于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废编织袋、磁选工序产生的铁屑、色选固废、酸洗渣等。

(1)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0kg/d(15.75t/a),统一收集后及时交环卫部门处置。。

(2)沉淀池沉渣

项目沉淀池废渣(污泥)为原料石英矿石清洗产生污泥及废石渣,沉淀废渣量为160t/a,经污泥浓缩脱水机处理后形成滤饼直接交由骏鑫砖厂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

(3)磁选工序产生的铁屑

磁选工序产生的铁屑为11.24t/a,交由骏鑫砖厂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

(4)色选固废

项目色选过程中会产生三级料作为废料,其主要成分仍为石英石,产生量为549.75t/a,交由骏鑫砖厂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

(5)废编织袋

项目废编织袋产生量为1.5t/a,产生的废编织袋外卖给废品回收站。

(6)酸洗渣

本项目酸洗渣为20.2t/a。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区中,定期交由水泥厂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1)冷却水

本项目冷却池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骏鑫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故本项目不对废水进行监测与评价,只对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四周噪声进行监测评价。

2、废气

(1)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3个监控点的总悬浮颗粒物、SO2、NOX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2)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排气筒监控点的颗粒物、SO2、NOX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厂界东面、南面、西面、北面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建设项目执行国家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略) 旭鑫矿 (略) 较好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2021年1月, (略) 旭鑫矿 (略) 委托广西 (略) 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年2月, (略) 八步生态环境局以贺八环审〔2021〕7号《关于年产10万吨石英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2)“三同时”制度

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基本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等,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一)定期检查各项环保设施,加强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长期的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原料堆放场的管理。

(三)定期清理冷却池沉渣,以保证冷却池的有效容积。

(四)完善环保设施、设备的标识牌及环保设施运行台账。

(五)排污口需贴上标识牌。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

(略) 旭鑫矿 (略)
**日

,广西, (略) ,八步区,贺州

《年产10万吨石英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本》.pdf《年产10万吨石英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本》.pdf《年产10万吨石英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意见

**日,年产10万吨石英石项目根据年产10万吨石英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 (略) 八步区贺街镇香花村207国道东侧。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1.*°,北纬24.*°。项目总占地面积4666.7m2(7亩),项目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购置给料机、破碎机、球磨机、酸洗罐、磁选机、烘干机、色选机、脱水机、对辊机等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1月,项目业主委托广西 (略) 编制完成了《年产10万吨石英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月, (略) 八步生态环境局以贺八环审〔2021〕7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68万元,占总投资的13.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环评评价范围一致。

(五)工程变动情况

(1)本项目设备数量发生了变动,设备数量比环评时增加了,双螺旋洗矿机环评时为4台,本次验收有7台,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进行调整,双螺旋洗矿机的规格由5t/h,变动为3t/h,设备生产效率减小了;因此,双螺旋洗矿机7台才能满足年产10万吨石英石;

(2)本项目设备数量发生了变动,设备数量比环评时增加了,产品分筛机环评时为12台,本次验收有20台,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进行调整,产品分筛机的规格由1.7t/d,变动为1t/h,设备生产效率减小了;因此,产品分筛机20台才能满足年产10万吨石英石;

(3)本项目工作人员发生了变动,由82人,变成80人,因为根据实际生产需求,80人能满足生产需求;

(4)本项目环保投资发生了变动,因 (略) 场价格进行调整,环保投资由64万变动成68万;

(5)本项目平面布置图发生了变动,根据实际现场建设情况进行调整。

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建设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气主要为装卸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球磨粉尘、烘干废气、燃料废气、包装粉尘、道路运输扬尘、原料堆场粉尘

1、装卸粉尘

在厂区原料堆场进行喷淋等处理措施。

2、破碎、筛分粉尘

矿石原料经清洗后再进行破碎,破碎采用密封+湿式破碎的方法,并采用全自动洒水喷淋系统进行喷水。

3、球磨粉尘

球磨工序采用密封处理。

4、烘干废气

烘干工序采用密封+布袋除尘器,并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即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5、燃料废气

本项目燃料废气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与烘干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即1#排气筒)。

6、包装粉尘

包装工序采用自动包装机,并对包装区域进行密封。

7、道路运输扬尘

运输过程产生的汽车扬尘、尾气,以及运输车辆进出厂区、装卸等过程会产生粉尘。物料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如慢行、车辆进出场地清洗车轮等措施。在厂区周边进行植树绿化等措施减轻粉尘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8、原料堆场粉尘

原料堆存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由于石粉颗粒小,若露天堆放,遇风易产生扬尘,因此,堆场设置喷雾系统,降低堆场粉尘;配备自动洗车平台,确保不带泥上路;原料堆场进行硬化,定期清理料场粉尘;堆场四周设置雨水沟。

9、酸洗废气

本项目在酸洗反应过程中,酸洗反应罐为密闭状态,反应8小时后酸洗反应罐内的草酸全部回收在酸液储罐内。

(二)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破碎、草酸酸洗废水、清洗废水、厂区抑尘废水、进出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

(1)破碎、清洗废水

清洗的生产废水主要含泥沙等大颗粒悬浮物,由于粒径较大,大部分自然沉降,只有少量悬浮物,投加絮凝剂,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草酸酸洗废水

本项目酸洗后,酸洗罐中的草酸溶液通过管道抽回至循环酸桶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清洗废水

酸洗后的石英砂要经过清水清洗,清洗的生产废水为弱酸性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厂区抑尘废水

项目生产厂房周边安装有喷雾设施。每天的用水量为1m3,年用水量为300m3,喷雾水洒落地面后,自然蒸发。

(5)进出车辆清洗废水

(略) 洗车平台,进场运输车辆须在洗车平台进行冲洗。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为1.575m3/d,472.5m3/a,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6)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7t/d(2205t/a),排放量为5.6t/d(1764t/a)。生活污水依托骏鑫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厂区内各种设备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等、交通运输噪声;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降噪。

(1)对破碎机、螺旋洗矿机、球磨机、磁选机、烘干机、产品分筛机、色选机、脱水机等设备设置在专门厂房内,设置隔声、减振、消声装置。

(2)生产车间为封闭式生产厂房,同时建设单位严格管理,在生产时保证活动窗户全部关闭。

(3)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厂区边界布设。车间墙体采用吸声系数较大的材料。

(4)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与车辆运输频次,运输车辆尽量不鸣笛。

(5)加强绿化建设。在厂区道路两侧种植隔离绿化带,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及美化环境。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和包装区域产生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因此不属于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废编织袋、磁选工序产生的铁屑、色选固废、酸洗渣等。

(1)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0kg/d(15.75t/a),统一收集后及时交环卫部门处置。。

(2)沉淀池沉渣

项目沉淀池废渣(污泥)为原料石英矿石清洗产生污泥及废石渣,沉淀废渣量为160t/a,经污泥浓缩脱水机处理后形成滤饼直接交由骏鑫砖厂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

(3)磁选工序产生的铁屑

磁选工序产生的铁屑为11.24t/a,交由骏鑫砖厂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

(4)色选固废

项目色选过程中会产生三级料作为废料,其主要成分仍为石英石,产生量为549.75t/a,交由骏鑫砖厂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

(5)废编织袋

项目废编织袋产生量为1.5t/a,产生的废编织袋外卖给废品回收站。

(6)酸洗渣

本项目酸洗渣为20.2t/a。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区中,定期交由水泥厂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1)冷却水

本项目冷却池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骏鑫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故本项目不对废水进行监测与评价,只对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四周噪声进行监测评价。

2、废气

(1)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3个监控点的总悬浮颗粒物、SO2、NOX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2)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排气筒监控点的颗粒物、SO2、NOX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厂界东面、南面、西面、北面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建设项目执行国家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略) 旭鑫矿 (略) 较好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2021年1月, (略) 旭鑫矿 (略) 委托广西 (略) 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年2月, (略) 八步生态环境局以贺八环审〔2021〕7号《关于年产10万吨石英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2)“三同时”制度

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基本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等,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一)定期检查各项环保设施,加强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长期的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原料堆放场的管理。

(三)定期清理冷却池沉渣,以保证冷却池的有效容积。

(四)完善环保设施、设备的标识牌及环保设施运行台账。

(五)排污口需贴上标识牌。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

(略) 旭鑫矿 (略)
**日

,广西, (略) ,八步区,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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