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十万吨再生铝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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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十万吨再生铝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年产十万吨再生铝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10:20来源: (略) 平果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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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现对《年产十万吨再生铝生产项目》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十万吨再生铝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广西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址:位于广西壮族 (略) (略) (略) 内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租 (略) 内的闲置地块,总占地面积14700平方米,对地块上遗留的厂房及部分设备进行装修改造,主要建设熔铸车间、铝灰暂存间、仓库及原料堆场、配套建设水泵、办公生活楼等生产及配套设施,主要设备有熔炼炉、铸造机、炒灰机等。利用废铝及铝液加工生产,年产10万吨铝棒。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有以下方式可查阅:

(1)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

(2) (略) 政府网站下载查阅(详见附件1)。

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 (略) 政府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西 (略)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 (略) (略) (略) 内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2、环评单位:

评价机构:广西 (略)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 (略) 右江区龙景街道新环球大厦右塔1902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

关联文件:

年产十万吨再生铝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10:20来源: (略) 平果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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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现对《年产十万吨再生铝生产项目》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十万吨再生铝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广西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址:位于广西壮族 (略) (略) (略) 内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租 (略) 内的闲置地块,总占地面积14700平方米,对地块上遗留的厂房及部分设备进行装修改造,主要建设熔铸车间、铝灰暂存间、仓库及原料堆场、配套建设水泵、办公生活楼等生产及配套设施,主要设备有熔炼炉、铸造机、炒灰机等。利用废铝及铝液加工生产,年产10万吨铝棒。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有以下方式可查阅:

(1)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

(2) (略) 政府网站下载查阅(详见附件1)。

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 (略) 政府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西 (略)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 (略) (略) (略) 内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2、环评单位:

评价机构:广西 (略)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 (略) 右江区龙景街道新环球大厦右塔1902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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