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陆川县2022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陆川县2022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玉发改许可〔2022〕70号
*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予审批*川县2022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发改报〔2022〕7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原则同意经广西 (略) 评审通过的《*川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2205-*-04-01-*。
三、建设单位:*川县农业农村局。
四、建设地点:*川县马坡镇东西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新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五片28队,处理规模20t/d;五片22~26队,处理规模75t/d;二片8~10队,处理规模75t/d;二片11~12队,处理规模25t/d;配套建设厌氧池、人工湿地、管网、水沟等;
(2)新建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36座;
(3)新建太阳 (略) 灯350盏;
(4) (略) 改造工程17000平方米,公共绿地改造工程12500平方米;
(5)新建居民公共活动中心广场硬化2400平方米,入品村牌、宣传牌10座,新建小矮墙4000米;
(6)主干道路面改造60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程、亮化工程、美化工程、乡村人文环境提升工程、道路扩宽改造工程等。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8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申请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工程招标管理: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核准意见表。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和报批工作,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优化投资估算并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其他未详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川县2022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设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15年修订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的有关规定及项目业主申请意见核定本工程招标具体方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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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玉发改许可〔2022〕70号
*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予审批*川县2022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发改报〔2022〕7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原则同意经广西 (略) 评审通过的《*川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2205-*-04-01-*。
三、建设单位:*川县农业农村局。
四、建设地点:*川县马坡镇东西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新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五片28队,处理规模20t/d;五片22~26队,处理规模75t/d;二片8~10队,处理规模75t/d;二片11~12队,处理规模25t/d;配套建设厌氧池、人工湿地、管网、水沟等;
(2)新建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36座;
(3)新建太阳 (略) 灯350盏;
(4) (略) 改造工程17000平方米,公共绿地改造工程12500平方米;
(5)新建居民公共活动中心广场硬化2400平方米,入品村牌、宣传牌10座,新建小矮墙4000米;
(6)主干道路面改造60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程、亮化工程、美化工程、乡村人文环境提升工程、道路扩宽改造工程等。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8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申请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工程招标管理: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核准意见表。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和报批工作,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优化投资估算并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其他未详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川县2022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设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15年修订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的有关规定及项目业主申请意见核定本工程招标具体方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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