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岚县人民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岚县人民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岚环行审〔2022〕24号

关于岚县人民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略) 岚县县城民觉路。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为90721.10m2。项目建设内容为:门急诊医技楼、住院楼、专家楼、综合楼、发热门诊楼、一栋连廊(连接门急诊 (略) 楼)、 (略) 楼、感染性疾病楼、污水处理站、液氧站、锅炉房,大门,以及室外给排水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医技楼、住院楼、专家楼、综合楼、发热门诊楼、一栋连廊(连接门急诊 (略) 楼)、 (略) 楼、感染性疾病楼、污水处理站、液氧站、锅炉房,大门,以及室外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供天然气、绿化、道路、消防、污水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为12744.30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45%;根据《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二、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要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认真落实“六个百分百”等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堆放100%覆盖。

2.全院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之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的废水需满足“医疗机构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污水排放标准。

3.认真落实隔声降噪措施。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有效降噪措施,达到噪声控制标准。

4.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不准随意倾倒,必须统一收集,分类处置。本项目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一2001)(和2013修改单)要求存储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

**日


岚环行审〔2022〕24号

关于岚县人民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略) 岚县县城民觉路。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为90721.10m2。项目建设内容为:门急诊医技楼、住院楼、专家楼、综合楼、发热门诊楼、一栋连廊(连接门急诊 (略) 楼)、 (略) 楼、感染性疾病楼、污水处理站、液氧站、锅炉房,大门,以及室外给排水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医技楼、住院楼、专家楼、综合楼、发热门诊楼、一栋连廊(连接门急诊 (略) 楼)、 (略) 楼、感染性疾病楼、污水处理站、液氧站、锅炉房,大门,以及室外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供天然气、绿化、道路、消防、污水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为12744.30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45%;根据《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二、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要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认真落实“六个百分百”等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堆放100%覆盖。

2.全院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之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的废水需满足“医疗机构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污水排放标准。

3.认真落实隔声降噪措施。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有效降噪措施,达到噪声控制标准。

4.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不准随意倾倒,必须统一收集,分类处置。本项目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一2001)(和2013修改单)要求存储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