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批准】江西龙玺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PET瓶片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建设项目拟批准】江西龙玺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PET瓶片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建设项目拟批准】江西龙玺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PET瓶片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龙 (略) 年产PET瓶片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熊工)
通讯地址:柴桑区江州大道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江西龙 (略) 年产PET瓶片10万吨项目 | (略) 柴桑区赤湖工业园幸福路以东、港湖大道以西(东经115°45′24.778″,北纬29°45′40.678″) | 江西龙 (略) | 九江 (略) | 江西龙 (略) (略) (略) 柴桑区赤湖工业园幸福路以东、港湖大道以西(东经115°45′24.778″,北纬29°45′40.678″)。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9万元,项目占地面积57123.52m2,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PET瓶片10万吨的生产加工能力,其中PET蓝白瓶片6万吨/年、PET纯白瓶片3万吨/年、PET油壶瓶片1万吨/年。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 | (一)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处理的原则合理设计雨水管网、废水管网。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的清洗废水和经化粪池站处理的生活污水,达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一并通过园区管网进入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最终进入长江。 (二)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废水站恶臭和食堂油烟废气。废水站恶臭采用污水处理站盖板密闭化处理;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于屋顶高空排放。项目营运期废水站恶臭 (略)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2016)相关限值,食堂油烟废气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限值。 (三)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干剥纸机、粉碎机、脱水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营运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贮运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2013年)。 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钢丝、污水处理站污泥和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其中废钢丝收集后统一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收集后外售其他下游企业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含油桶和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清洁生产 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物耗、能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禁止采用落后的属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六)信息公开要求 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排污口规范要求 (略)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立档案。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CODcr≤2.15t/a,NH3-N≤0.28t/a,TP≤0.035t/a,TN≤0.71t/a。 |
【建设项目拟批准】江西龙玺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PET瓶片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龙 (略) 年产PET瓶片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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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西龙 (略) 年产PET瓶片10万吨项目 | (略) 柴桑区赤湖工业园幸福路以东、港湖大道以西(东经115°45′24.778″,北纬29°45′40.678″) | 江西龙 (略) | 九江 (略) | 江西龙 (略) (略) (略) 柴桑区赤湖工业园幸福路以东、港湖大道以西(东经115°45′24.778″,北纬29°45′40.678″)。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9万元,项目占地面积57123.52m2,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PET瓶片10万吨的生产加工能力,其中PET蓝白瓶片6万吨/年、PET纯白瓶片3万吨/年、PET油壶瓶片1万吨/年。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 | (一)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处理的原则合理设计雨水管网、废水管网。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的清洗废水和经化粪池站处理的生活污水,达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一并通过园区管网进入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最终进入长江。 (二)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废水站恶臭和食堂油烟废气。废水站恶臭采用污水处理站盖板密闭化处理;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于屋顶高空排放。项目营运期废水站恶臭 (略)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2016)相关限值,食堂油烟废气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限值。 (三)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干剥纸机、粉碎机、脱水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营运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贮运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2013年)。 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钢丝、污水处理站污泥和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其中废钢丝收集后统一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收集后外售其他下游企业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含油桶和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清洁生产 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物耗、能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禁止采用落后的属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六)信息公开要求 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排污口规范要求 (略)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立档案。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CODcr≤2.15t/a,NH3-N≤0.28t/a,TP≤0.035t/a,TN≤0.71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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