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批准】九江东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增加酸洗工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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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批准】九江东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增加酸洗工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建设项目拟批准】九江东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增加酸洗工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九江 (略) 增加酸洗工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曹工)

通讯地址:柴桑区江州大道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九江 (略) 增加酸洗工艺生产项目

(略) 柴桑区沙城工业园庐山东路10号(东经115°54′17.382″,北纬29°35′30.916″)

九江 (略)

江西 (略)

九江 (略) (略) 柴桑区沙城工业园庐山东路10号(东经115°54′17.382″,北纬29°35′30.916″)。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666m2,本技改项目只新增酸洗工艺,不增加产品种类与产量。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

(一)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处理的原则合理设计雨水管网、废水管网。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酸洗的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酸洗区倒流沟导流沟收集至废水收集池,在收集池加入石灰将pH中和至6-9,再经絮凝剂沉淀后将废水抽入专用塑料吨桶。酸洗冲洗废水定期运到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经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最终进入长江。

(二)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酸雾废气。酸雾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酸雾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限值。

(三)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翻转台、冲洗枪等机械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敏感点曹家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四)营运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贮运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2013年)。

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和废水处理沉渣,其中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水处理沉渣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酸洗膏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清洁生产

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物耗、能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禁止采用落后的属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六)信息公开要求

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排污口规范要求

(略)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立档案。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CODcr≤0.171t/a,NH3-N≤0.017t/a,TP≤0.001t/a,TN≤0.052t/a,NOx≤0.018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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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批准】九江东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增加酸洗工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九江 (略) 增加酸洗工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曹工)

通讯地址:柴桑区江州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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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九江 (略) 增加酸洗工艺生产项目

(略) 柴桑区沙城工业园庐山东路10号(东经115°54′17.382″,北纬29°35′30.916″)

九江 (略)

江西 (略)

九江 (略) (略) 柴桑区沙城工业园庐山东路10号(东经115°54′17.382″,北纬29°35′30.916″)。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666m2,本技改项目只新增酸洗工艺,不增加产品种类与产量。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

(一)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处理的原则合理设计雨水管网、废水管网。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酸洗的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酸洗区倒流沟导流沟收集至废水收集池,在收集池加入石灰将pH中和至6-9,再经絮凝剂沉淀后将废水抽入专用塑料吨桶。酸洗冲洗废水定期运到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经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最终进入长江。

(二)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酸雾废气。酸雾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酸雾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限值。

(三)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翻转台、冲洗枪等机械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敏感点曹家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四)营运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贮运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2013年)。

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和废水处理沉渣,其中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水处理沉渣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酸洗膏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清洁生产

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物耗、能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禁止采用落后的属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六)信息公开要求

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排污口规范要求

(略)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立档案。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CODcr≤0.171t/a,NH3-N≤0.017t/a,TP≤0.001t/a,TN≤0.052t/a,NOx≤0.018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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