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中铁十八局集体隧道工程有限公司国家高速公路菏泽至宝鸡联络(G3511)陕西境内合阳至铜川公路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中铁十八局集体隧道工程有限公司国家高速公路菏泽至宝鸡联络(G3511)陕西境内合阳至铜川公路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印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中铁十八局 (略) 国家高速公路菏泽至宝鸡联络(G3511)陕西境内合阳至铜川公路项目临时使用印台区林地的请示和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和《建设项目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陕林资发【2018】225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中铁十八局 (略) 承建的国家高速公路菏泽至宝鸡联络(G3511)陕西境内合阳至铜川公路项目临 (略) 印台区林地12.0971公顷,其中红土镇甘草塬村林地7.0345公顷、庞家河村林地2.6791公顷、北神沟村林地2.3835公顷。按地类分:乔木林地6.1777公顷、其他灌木林地1.3723公顷、未成林造林地4.0594公顷、宜林地0.4877公顷;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1.3723公顷、用材林林地6.1777公顷、其他林地4.5471公顷:按森林类别:地方公益林地1.8981公顷、一般商品林地10.1990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三级保护林地2.6345公顷,四级保护林地9.4626公顷。涉及采伐林木77m3,采伐树种为刺槐等,占地用途为九标段弃土场和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临时占用期限为2年。
二、工程建设过程中,各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地点、用途、面积进行施工,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破坏植被。
三、林地使用完毕后,要按照行政监管主体责任组织人员对使用林地情况进行验收。对未按批准的地点、用途、面积使用林地以及未拆除固定设施的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四、要按照行政监管主体责任,及时将交回的林地纳入当地造林任务,按规定恢复植被,并将林地恢复情 (略) 林业局。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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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中铁十八局 (略) 国家高速公路菏泽至宝鸡联络(G3511)陕西境内合阳至铜川公路项目临时使用印台区林地的请示和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和《建设项目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陕林资发【2018】225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中铁十八局 (略) 承建的国家高速公路菏泽至宝鸡联络(G3511)陕西境内合阳至铜川公路项目临 (略) 印台区林地12.0971公顷,其中红土镇甘草塬村林地7.0345公顷、庞家河村林地2.6791公顷、北神沟村林地2.3835公顷。按地类分:乔木林地6.1777公顷、其他灌木林地1.3723公顷、未成林造林地4.0594公顷、宜林地0.4877公顷;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1.3723公顷、用材林林地6.1777公顷、其他林地4.5471公顷:按森林类别:地方公益林地1.8981公顷、一般商品林地10.1990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三级保护林地2.6345公顷,四级保护林地9.4626公顷。涉及采伐林木77m3,采伐树种为刺槐等,占地用途为九标段弃土场和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临时占用期限为2年。
二、工程建设过程中,各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地点、用途、面积进行施工,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破坏植被。
三、林地使用完毕后,要按照行政监管主体责任组织人员对使用林地情况进行验收。对未按批准的地点、用途、面积使用林地以及未拆除固定设施的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四、要按照行政监管主体责任,及时将交回的林地纳入当地造林任务,按规定恢复植被,并将林地恢复情 (略) 林业局。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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