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宏博石油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年产4100吨油井水泥外加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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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宏博石油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年产4100吨油井水泥外加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2022-11-22

盘锦宏博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盘锦宏博 (略) 年产4100吨油井水泥外加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并通过局务会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盘锦宏博 (略) 位于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孵化基地A2厂房,投资2194.4万元建设年产4100吨油井水泥外加剂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干粉生产区、液混生产区、原材料库房、产品库房等,工艺流程为物理混合,不涉及化学反应。

????你公司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认真落实《报告表》及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

????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干粉混拌投料、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液混工艺设备投料口和分装口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产噪设备均安装在生产车间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导热油,危险废物全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干粉混拌工艺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处理。

????5、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库房为一般防渗区,按规范要求对地面进行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应对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状态下的消防污水和物料的外泄。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

盘锦宏博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盘锦宏博 (略) 年产4100吨油井水泥外加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并通过局务会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盘锦宏博 (略) 位于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孵化基地A2厂房,投资2194.4万元建设年产4100吨油井水泥外加剂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干粉生产区、液混生产区、原材料库房、产品库房等,工艺流程为物理混合,不涉及化学反应。

????你公司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认真落实《报告表》及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

????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干粉混拌投料、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液混工艺设备投料口和分装口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产噪设备均安装在生产车间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导热油,危险废物全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干粉混拌工艺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处理。

????5、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库房为一般防渗区,按规范要求对地面进行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应对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状态下的消防污水和物料的外泄。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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