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局福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福建海事局福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福建海事局福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建海事局福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
(2)建设地址: (略) 城头镇松下元洪投资区海事工作船码头后方*域,元洪投资区滨海大道与城头海堤之间
(3)建设规模:本项目填海面积为1.4948公顷。本项目拟建设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1座,建筑占地面积1500.00㎡,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1500.00㎡。在场地东北向布置辅助生产用房2层,建筑面积400㎡。主要用于设置设备库设备间,仓库工作人员工作间、办公室等。本工程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泵房耐火等级为一级,辅助生产用房、溢油设备应急库、门卫、配电房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
(4)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4245.5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事局;地址: (略) 马尾区大德广场A座10层;联系人:沈亮;电话:*;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福建 (略) 。
地 址: (略) 湖里区海山路16号海运大厦703室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9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邮箱、寄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开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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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福建海事局福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建海事局福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
(2)建设地址: (略) 城头镇松下元洪投资区海事工作船码头后方*域,元洪投资区滨海大道与城头海堤之间
(3)建设规模:本项目填海面积为1.4948公顷。本项目拟建设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1座,建筑占地面积1500.00㎡,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1500.00㎡。在场地东北向布置辅助生产用房2层,建筑面积400㎡。主要用于设置设备库设备间,仓库工作人员工作间、办公室等。本工程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泵房耐火等级为一级,辅助生产用房、溢油设备应急库、门卫、配电房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
(4)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4245.5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事局;地址: (略) 马尾区大德广场A座10层;联系人:沈亮;电话:*;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福建 (略) 。
地 址: (略) 湖里区海山路16号海运大厦703室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9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邮箱、寄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开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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