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金山区2019年沟通水系工程(朱泾镇、枫泾镇)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工程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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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金山区2019年沟通水系工程(朱泾镇、枫泾镇)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工程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2〕926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金山区2019年沟通水系工程(朱泾镇、枫泾镇)设计变更的请示》(金水务〔2022〕99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为保护沿河居民房屋和道路安全等,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原则同意将九曲港(桩号JQGNO+000-JQGNO+313、JQGS0+000-JQGNO+236)由木桩护岸调整为6米密排木桩护岸,长度549米;和尚娄(桩号HSLNO+135-HSLNO+620、HSLSO+136-HSLS1+123)由仿木桩护岸调整为带压顶木桩护岸,长度1472米;和尚娄(桩号HSLNO+000-HSLNO+113、HSLSO+000-HSLSO+112)由生态土坡护岸调整为仿木桩护岸,长度225米;北横娄江(桩号BHWO+278-BHWO+340、BHINO+440-BHINO+470)由土坡护岸调整为6米密排木桩护岸;麻皮江(桩号MPCO+248-MPCO+295)按现状6米实施,同步将麻皮江人行桥由13×1.5米调整为6×1.5米。兴塔长娄浜箱涵调整为13×1.5米人行桥;和尚娄桥由(6+6+6)×4米、斜交30°调整为(8+10+8)×4米、斜交60°;肖家村河箱涵孔口规模由2孔3.0×2.05米调整为单孔4.0×2.05米;取消秀才浜木桩护岸30米。

(二)为与实施好的河道、规划道路相匹配,原则同意将麻皮江箱涵宽度由5米调整至7米;田字圩箱涵调整为(6+8+6)×5米桥梁,桥位东移15米与九丰项目拟建道路接顺。

(三)由于大型打桩机械无法进场施工,原则同意肖家村河人行桥、杨树浜人行桥、慧农新开河河人行桥、陈家江人行桥、西庄浜人行桥、麻皮江人行桥由8根300×300×12000毫米方桩调整为12根300×300×7000毫米方桩,并设置承台及立柱。

(四)为保证上下游护岸协调一致,原则同意将斜泾港(桩号XJGWO+150-XJGWO+293)由生态土坡护岸调整为木桩护岸,长度143米。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控相关要求,原则同意取消肖家村河(桩号XJCCO+000-XJCCO+106)新开段,长度106米;取消项目内全部*域范围内工程量,取消*域绿化97960平方米,取消防汛通道919.54平方米。

(二)为保护沿河居民房屋安全,原则同意取消斜泾港新开段河道,长度61米,护岸结构同步取消。

(三)为便于居民出行,原则同意新增网埭浜桥梁,桥梁规模为(6+10+6)×4米。

三、上述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项目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日印发


沪水务〔2022〕926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金山区2019年沟通水系工程(朱泾镇、枫泾镇)设计变更的请示》(金水务〔2022〕99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为保护沿河居民房屋和道路安全等,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原则同意将九曲港(桩号JQGNO+000-JQGNO+313、JQGS0+000-JQGNO+236)由木桩护岸调整为6米密排木桩护岸,长度549米;和尚娄(桩号HSLNO+135-HSLNO+620、HSLSO+136-HSLS1+123)由仿木桩护岸调整为带压顶木桩护岸,长度1472米;和尚娄(桩号HSLNO+000-HSLNO+113、HSLSO+000-HSLSO+112)由生态土坡护岸调整为仿木桩护岸,长度225米;北横娄江(桩号BHWO+278-BHWO+340、BHINO+440-BHINO+470)由土坡护岸调整为6米密排木桩护岸;麻皮江(桩号MPCO+248-MPCO+295)按现状6米实施,同步将麻皮江人行桥由13×1.5米调整为6×1.5米。兴塔长娄浜箱涵调整为13×1.5米人行桥;和尚娄桥由(6+6+6)×4米、斜交30°调整为(8+10+8)×4米、斜交60°;肖家村河箱涵孔口规模由2孔3.0×2.05米调整为单孔4.0×2.05米;取消秀才浜木桩护岸30米。

(二)为与实施好的河道、规划道路相匹配,原则同意将麻皮江箱涵宽度由5米调整至7米;田字圩箱涵调整为(6+8+6)×5米桥梁,桥位东移15米与九丰项目拟建道路接顺。

(三)由于大型打桩机械无法进场施工,原则同意肖家村河人行桥、杨树浜人行桥、慧农新开河河人行桥、陈家江人行桥、西庄浜人行桥、麻皮江人行桥由8根300×300×12000毫米方桩调整为12根300×300×7000毫米方桩,并设置承台及立柱。

(四)为保证上下游护岸协调一致,原则同意将斜泾港(桩号XJGWO+150-XJGWO+293)由生态土坡护岸调整为木桩护岸,长度143米。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控相关要求,原则同意取消肖家村河(桩号XJCCO+000-XJCCO+106)新开段,长度106米;取消项目内全部*域范围内工程量,取消*域绿化97960平方米,取消防汛通道919.54平方米。

(二)为保护沿河居民房屋安全,原则同意取消斜泾港新开段河道,长度61米,护岸结构同步取消。

(三)为便于居民出行,原则同意新增网埭浜桥梁,桥梁规模为(6+10+6)×4米。

三、上述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项目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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