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金山区2019年沟通水系工程(张堰镇、金山卫镇)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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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金山区2019年沟通水系工程(张堰镇、金山卫镇)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2〕927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金山区2019年沟通水系工程(张堰镇、金山卫镇)设计变更的请示》(金水务〔2022〕109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及保障沿河居民房屋安全等原因,原则同意董家圩浜(桩号03C0+000-03C0+093)设计河口宽由15-25米调整为现状河口宽12-22米实施,董家圩桥由18×4米车行桥调整为10×1.5米人行桥;何家浜(桩号02C0+247.88-02C0+298.00)新开河段,设计河口宽由12米调整至现状河口宽6-12米实施,长度50.12米;洞桥港(桩号Z2CO+000-Z2CO+150)新开段,由原设计土坡护岸调整为木桩护岸,长度321米;秦阳胡家浜桥由(6+6+6)×5米调整为13×5米;吴家浜2#桥由13×4米调整为10×4米。

(二)为配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原则同意东厍浜(桩号E0+257.69-E0+509.69、W0+527.87-W0+642)由原设计木桩护岸和土坡护岸调整为插塑钢板桩护岸,长度366.13米;白家漾浜(桩号N0+000-N0+127.49、N0+000-N0+133.63)由原设计土坡护岸调整为插塑钢板桩护岸,长度261.12米;三多浜桥由13×5米桥梁调整为4×2.1米双孔箱涵;秦阳戴家浜桥由(6+6+6)×5米桥梁调整为13×5米桥梁;百家盛家浜桥由(6+6+6)×4米桥梁调整为单孔4×2.1米的双孔箱涵;横召河桥由(6+6+6)×5米桥梁调整为单孔4×2.1米的双孔箱涵。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控相关要求,为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取消金山卫镇塔港村何家浜(桩号02C0+327.44-02C0+504.94)新开段,长度177.5米,同步取消新建桥梁1座。取消全部*域范围内工程量,共取消*域绿化93596.72平方米,防汛通道18669.60平方米,排水沟545米。

(二)由于管线无法搬迁和保护沿河居民房屋安全,原则同意取消张堰镇秦山村何家浜(桩号ZC0+000-ZC0+025)新开段,长度25米,同步取消新建桥梁1座;取消张堰镇瓦拉港(桩号Z2C0+000-Z2C0+047)新开段,长度47米,同步取消新建箱涵1座;取消金山卫镇横浦钟家浜全部河道整治内容,共取消河道整治长度403米(含新开河230米),同步取消新建桥梁1座。

(三)因规划调整及考虑到沿河居民房屋安全,取消张堰镇时家塘、孙家浜、闸桥港、桑叶河新建桥梁共4座;取消张堰镇侯家浜、沈家宅河、张家河新建箱涵共3座;取消金山卫镇联合韩家浜桥及张家河新建桥梁共2座。

(四)为保证沿河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及农田灌溉需求,新增10座倒虹吸,排水口37个。

三、上述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日印发


沪水务〔2022〕927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金山区2019年沟通水系工程(张堰镇、金山卫镇)设计变更的请示》(金水务〔2022〕109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及保障沿河居民房屋安全等原因,原则同意董家圩浜(桩号03C0+000-03C0+093)设计河口宽由15-25米调整为现状河口宽12-22米实施,董家圩桥由18×4米车行桥调整为10×1.5米人行桥;何家浜(桩号02C0+247.88-02C0+298.00)新开河段,设计河口宽由12米调整至现状河口宽6-12米实施,长度50.12米;洞桥港(桩号Z2CO+000-Z2CO+150)新开段,由原设计土坡护岸调整为木桩护岸,长度321米;秦阳胡家浜桥由(6+6+6)×5米调整为13×5米;吴家浜2#桥由13×4米调整为10×4米。

(二)为配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原则同意东厍浜(桩号E0+257.69-E0+509.69、W0+527.87-W0+642)由原设计木桩护岸和土坡护岸调整为插塑钢板桩护岸,长度366.13米;白家漾浜(桩号N0+000-N0+127.49、N0+000-N0+133.63)由原设计土坡护岸调整为插塑钢板桩护岸,长度261.12米;三多浜桥由13×5米桥梁调整为4×2.1米双孔箱涵;秦阳戴家浜桥由(6+6+6)×5米桥梁调整为13×5米桥梁;百家盛家浜桥由(6+6+6)×4米桥梁调整为单孔4×2.1米的双孔箱涵;横召河桥由(6+6+6)×5米桥梁调整为单孔4×2.1米的双孔箱涵。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控相关要求,为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取消金山卫镇塔港村何家浜(桩号02C0+327.44-02C0+504.94)新开段,长度177.5米,同步取消新建桥梁1座。取消全部*域范围内工程量,共取消*域绿化93596.72平方米,防汛通道18669.60平方米,排水沟545米。

(二)由于管线无法搬迁和保护沿河居民房屋安全,原则同意取消张堰镇秦山村何家浜(桩号ZC0+000-ZC0+025)新开段,长度25米,同步取消新建桥梁1座;取消张堰镇瓦拉港(桩号Z2C0+000-Z2C0+047)新开段,长度47米,同步取消新建箱涵1座;取消金山卫镇横浦钟家浜全部河道整治内容,共取消河道整治长度403米(含新开河230米),同步取消新建桥梁1座。

(三)因规划调整及考虑到沿河居民房屋安全,取消张堰镇时家塘、孙家浜、闸桥港、桑叶河新建桥梁共4座;取消张堰镇侯家浜、沈家宅河、张家河新建箱涵共3座;取消金山卫镇联合韩家浜桥及张家河新建桥梁共2座。

(四)为保证沿河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及农田灌溉需求,新增10座倒虹吸,排水口37个。

三、上述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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