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骏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腻子粉和5万吨瓷砖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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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骏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腻子粉和5万吨瓷砖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广东 (略) 年产10万吨腻子粉和5万吨瓷砖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阳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年产10万吨腻子粉和5万吨瓷砖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地点

惠阳区镇隆镇长龙村板坑村厂房A、B栋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惠州 (略)

项目概况

主要从事腻子粉、瓷砖胶生产,年生产10万吨腻子粉、5万吨瓷砖胶。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主要的环境影响:主要有筒仓进料、搅拌、分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筒仓呼吸粉尘等。

要求采取处理措施:

(一)项目近期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以及《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标准值三者中的较严者后,排入镇隆河。远期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惠阳区镇隆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二)项目须配套建设废气的收集处理设施。落实项目在卸料、称料、搅拌工序、堆场扬尘、车辆运输等过程中的抑尘措施。

(三)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广东 (略) 年产10万吨腻子粉和5万吨瓷砖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阳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年产10万吨腻子粉和5万吨瓷砖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地点

惠阳区镇隆镇长龙村板坑村厂房A、B栋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惠州 (略)

项目概况

主要从事腻子粉、瓷砖胶生产,年生产10万吨腻子粉、5万吨瓷砖胶。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主要的环境影响:主要有筒仓进料、搅拌、分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筒仓呼吸粉尘等。

要求采取处理措施:

(一)项目近期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以及《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标准值三者中的较严者后,排入镇隆河。远期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惠阳区镇隆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二)项目须配套建设废气的收集处理设施。落实项目在卸料、称料、搅拌工序、堆场扬尘、车辆运输等过程中的抑尘措施。

(三)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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