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川新材料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汽车用高性能水性涂料和年产1000吨水性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滁环〔2022〕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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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川新材料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汽车用高性能水性涂料和年产1000吨水性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滁环〔2022〕357号)

福川新材料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1000吨汽车用高性能水性涂料和年产1000吨水性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编码2105-*-04-01-*) (略) 生态环境分局初步审查意见(明环评函〔2022〕44号)收悉。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 (略) 分局的初步审查意见。该项 (略) 化工集中区嘉宝莉路南侧,经三路西侧,占地面积约30亩,总投资2623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1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1000吨汽车用高性能水性涂料和年产1000吨水性树脂产品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等。其中汽车密封条涂料600吨/年、汽车雨刷条涂料200吨/年,汽车内饰涂料100吨/年、打印机胶辊涂料100吨/年、*烯酸改性水性聚氨酯树脂600吨/年、水性聚氨酯树脂(聚醚多元醇)200吨/年、水性聚氨酯树脂(聚酯多元醇)200吨/年。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环境监测 (略) 化工集中区规划环评文件及审查意见要求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密闭的物料转运方式及高效的污染处理设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必须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要求。2#生产车间水性涂料生产工艺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A1)排气筒排放;1#生产车间水性树脂生产工艺废气采用“水洗+碱洗+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A2)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A3)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密闭收集经“碱洗+水雾分离+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A4)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工艺废气2#生产车间水性涂料生产排放的废气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1#生产车间水性树脂生产排放的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危废库A3排气筒和污水处理站A4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A4排气筒排放的H2S和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企业边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限值要求;厂区内的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附录A中表A.1限值要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水排放口。循环系统置换水、设备冲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等经拟建的30m3/d废水处理设施(Fenton氧化+水解酸化+A/O)处理达标后,再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以及蒸汽冷凝水一并由总排口通过“一企一管”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的常规因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特征因子*烯酸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排水方式和污水排放总量应满足《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福川新材料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汽车用高性能水性涂料和年产1000吨水性树脂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去向变更意见的复函》(皖环办复〔2022〕127号)要求。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过滤杂质、废溶剂、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以及废溶剂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应妥善处理。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新建1座770m3事故水池和1座330m3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生产车间、仓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危废库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相应堵漏、洗消、截流、应急监测及安全防护应急物资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扬尘治理,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8、按《报告书》要求,该项目应设置以厂界为边界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10、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11、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你公司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按照《 (略) 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福川新材料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1000吨汽车用高性能水性涂料和年产1000吨水性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编码2105-*-04-01-*) (略) 生态环境分局初步审查意见(明环评函〔2022〕44号)收悉。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 (略) 分局的初步审查意见。该项 (略) 化工集中区嘉宝莉路南侧,经三路西侧,占地面积约30亩,总投资2623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1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1000吨汽车用高性能水性涂料和年产1000吨水性树脂产品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等。其中汽车密封条涂料600吨/年、汽车雨刷条涂料200吨/年,汽车内饰涂料100吨/年、打印机胶辊涂料100吨/年、*烯酸改性水性聚氨酯树脂600吨/年、水性聚氨酯树脂(聚醚多元醇)200吨/年、水性聚氨酯树脂(聚酯多元醇)200吨/年。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环境监测 (略) 化工集中区规划环评文件及审查意见要求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密闭的物料转运方式及高效的污染处理设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必须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要求。2#生产车间水性涂料生产工艺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A1)排气筒排放;1#生产车间水性树脂生产工艺废气采用“水洗+碱洗+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A2)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A3)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密闭收集经“碱洗+水雾分离+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A4)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工艺废气2#生产车间水性涂料生产排放的废气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1#生产车间水性树脂生产排放的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危废库A3排气筒和污水处理站A4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A4排气筒排放的H2S和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企业边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限值要求;厂区内的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附录A中表A.1限值要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水排放口。循环系统置换水、设备冲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等经拟建的30m3/d废水处理设施(Fenton氧化+水解酸化+A/O)处理达标后,再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以及蒸汽冷凝水一并由总排口通过“一企一管”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的常规因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特征因子*烯酸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排水方式和污水排放总量应满足《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福川新材料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汽车用高性能水性涂料和年产1000吨水性树脂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去向变更意见的复函》(皖环办复〔2022〕127号)要求。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过滤杂质、废溶剂、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以及废溶剂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应妥善处理。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新建1座770m3事故水池和1座330m3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生产车间、仓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危废库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相应堵漏、洗消、截流、应急监测及安全防护应急物资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扬尘治理,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8、按《报告书》要求,该项目应设置以厂界为边界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10、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11、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你公司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按照《 (略) 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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