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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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保护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市区一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期)-110kV输电线路迁改工程

线 (略) 婺城区和金东区境内。

(略) 建设服务中心

市区一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期)-110kV输电线路迁改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度共计6.16km(其中新建双回电缆路径长度4.76km+0.8km,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0.2km,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0.2km+0.2km)。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

1、施工泥浆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处理回用,不外排;

2、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居住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3、临时堆放的散料采取围挡措施;场地清洁。

运营期: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水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二)声环境:

施工期:

1、施工时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并加强维护、修理;

2、将强噪声设备安装在工棚内,实施封闭、半封闭施工;

3、优化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

4、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安排施工场地;

5、尽量优化施工时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尽量缩短施工工期。

营运期:

输电线路在设计施工阶段,通过使用加工工艺先进、导线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保持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可听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可进一步减小。

(三)、固体废物:

施工期:

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将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 (略) 垃圾处理中心处理;

2、施工过程中现有架空线路的拆除、杆塔的拆除将产生一定的金属构件、线材等建筑材料由电力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3、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及时处理。

运营期:

输电线路运行不产生固废。

(四)、电磁环境:

运营期:

1、输电线路架空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高于《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最低要求;

2、优化线路走向和塔基位置,尽量远离居民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土壤固废处

联系电话:0579-*,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双龙南街85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保护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市区一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期)-110kV输电线路迁改工程

线 (略) 婺城区和金东区境内。

(略) 建设服务中心

市区一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期)-110kV输电线路迁改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度共计6.16km(其中新建双回电缆路径长度4.76km+0.8km,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0.2km,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0.2km+0.2km)。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

1、施工泥浆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处理回用,不外排;

2、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居住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3、临时堆放的散料采取围挡措施;场地清洁。

运营期: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水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二)声环境:

施工期:

1、施工时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并加强维护、修理;

2、将强噪声设备安装在工棚内,实施封闭、半封闭施工;

3、优化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

4、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安排施工场地;

5、尽量优化施工时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尽量缩短施工工期。

营运期:

输电线路在设计施工阶段,通过使用加工工艺先进、导线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保持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可听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可进一步减小。

(三)、固体废物:

施工期:

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将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 (略) 垃圾处理中心处理;

2、施工过程中现有架空线路的拆除、杆塔的拆除将产生一定的金属构件、线材等建筑材料由电力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3、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及时处理。

运营期:

输电线路运行不产生固废。

(四)、电磁环境:

运营期:

1、输电线路架空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高于《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最低要求;

2、优化线路走向和塔基位置,尽量远离居民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土壤固废处

联系电话:0579-*,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双龙南街85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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