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智慧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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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智慧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告的批复

(略) 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智慧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鹤城管文〔2022〕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依据青 (略) 出具的《 (略) 智慧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青咨业〔2022〕1239号)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 (略) 交通基础设施, (略) 民停车难、充电难等问题,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原则同意实施智慧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04-01-*。 (略) 管理局为项目行业主管单位; (略) 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址: (略) 主城区及浚县、淇县城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对16000个停车泊位进行智慧化改造,建设前端采集系统和配套传输网络以及高位视频管理平台等;配套建设98座充电站;安装电动汽车群智能充电设备,其中,配备直流充电桩2133座,交流充电桩4037座。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145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及争取上级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建设周期为2年。

六、招标方案:依法对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略) 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责任制、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项目监管,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建成投用。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docx

**日

(供稿:城市科)

(略) 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智慧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鹤城管文〔2022〕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依据青 (略) 出具的《 (略) 智慧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青咨业〔2022〕1239号)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 (略) 交通基础设施, (略) 民停车难、充电难等问题,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原则同意实施智慧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04-01-*。 (略) 管理局为项目行业主管单位; (略) 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址: (略) 主城区及浚县、淇县城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对16000个停车泊位进行智慧化改造,建设前端采集系统和配套传输网络以及高位视频管理平台等;配套建设98座充电站;安装电动汽车群智能充电设备,其中,配备直流充电桩2133座,交流充电桩4037座。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145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及争取上级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建设周期为2年。

六、招标方案:依法对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略) 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责任制、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项目监管,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建成投用。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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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城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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