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video_play").css("display","block");} 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关于拨付2023届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人社" />
?关于拨付2023届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的公示-2022/11/22
?关于拨付2023届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的公示-2022/11/22
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关于拨付2023届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的公示
(略)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13号)文件规定,我区对区内高校中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参加、特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3届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1500元/人。经审核,我区各高校第二批符合条件人数为43人,其中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42人,四川外国语 (略) (宜宾校区)1人,拟补贴资金6.45万元。现予以公示,补贴人员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日至**日
受理部门: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数据中心613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联系电话:0831-*。
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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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关于拨付2023届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的公示
(略)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13号)文件规定,我区对区内高校中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参加、特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3届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1500元/人。经审核,我区各高校第二批符合条件人数为43人,其中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42人,四川外国语 (略) (宜宾校区)1人,拟补贴资金6.45万元。现予以公示,补贴人员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日至**日
受理部门: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数据中心613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联系电话: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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