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沥青拌合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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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沥青拌合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综合枢纽站10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沥青拌合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裕民镇(街道) (略) 村6组(原高笋田村4组)

岳 (略)

四川 (略)

该项目位于岳池县裕民镇(街道) (略) 村6组(原高笋田村4组),占地面积37141.09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新建沥青拌合站生产线一条,购置3000型沥青搅拌设备一台,配套沥青罐,年产沥青拌合料10万吨;新建砂石加工生产线一条,外购砂石原材料,购置鄂破机一台、反击破一台、筛分机两套等相关设备,年加工砂石1.5万吨;新建水泥制品生产线一条,购置三一搅拌机120型一套及相关设备,年产水泥制品5万吨;新建水稳层生产线一条,购置600型水稳料拌合站一套及相关设备,年生产水稳料5万吨。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5万元,占总投资金额的7.62%。

(一)落实水污染物处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周边旱地施肥;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30m3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沥青放料口、沥青罐呼吸废气收集后,经“气旋塔+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由26米排气筒高空排放;上料、输送粉尘、烘干筒、搅拌缸经集气罩收集,引入“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经30m排气筒(DA002)排放;搅拌进料粉尘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后,经排气筒(DA006)排放;水泥筒仓废气经自带的振动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后仓顶排放口排放。

(三)固体废弃物必须实行分类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置噪声源。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避免噪声扰民,禁止夜间作业。

附件:岳 (略) 沥青拌合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报批件



(略) 岳池生态环境局

**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综合枢纽站10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沥青拌合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裕民镇(街道) (略) 村6组(原高笋田村4组)

岳 (略)

四川 (略)

该项目位于岳池县裕民镇(街道) (略) 村6组(原高笋田村4组),占地面积37141.09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新建沥青拌合站生产线一条,购置3000型沥青搅拌设备一台,配套沥青罐,年产沥青拌合料10万吨;新建砂石加工生产线一条,外购砂石原材料,购置鄂破机一台、反击破一台、筛分机两套等相关设备,年加工砂石1.5万吨;新建水泥制品生产线一条,购置三一搅拌机120型一套及相关设备,年产水泥制品5万吨;新建水稳层生产线一条,购置600型水稳料拌合站一套及相关设备,年生产水稳料5万吨。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5万元,占总投资金额的7.62%。

(一)落实水污染物处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周边旱地施肥;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30m3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沥青放料口、沥青罐呼吸废气收集后,经“气旋塔+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由26米排气筒高空排放;上料、输送粉尘、烘干筒、搅拌缸经集气罩收集,引入“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经30m排气筒(DA002)排放;搅拌进料粉尘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后,经排气筒(DA006)排放;水泥筒仓废气经自带的振动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后仓顶排放口排放。

(三)固体废弃物必须实行分类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置噪声源。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避免噪声扰民,禁止夜间作业。

附件:岳 (略) 沥青拌合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报批件



(略) 岳池生态环境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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