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水利局关于汀溪至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的意见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汀溪至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的意见
(略) 汀溪水库:
你单位(地址: (略) 同安区汀溪镇汀溪街77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48C)于**日提出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项目中央代码:2020-*-78-01-*)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17条、《 (略) 防洪条例》第15条,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为解决汀溪至梅山输水管道的先天不足,完善原水联网互济体系,保障区域供水安全,并通过自流联通汀溪与竹坝水库,充分挖掘汀溪水库群的调蓄潜力,同时将无压供水提升为有压供水,改善管网运行压力,同意建设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
二、水文和工程地质
原则同意水文和工程地质设计成果。
三、项目建设标准
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 最大供水规模为7.80立方米/秒,同意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主要永久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抗震烈度为Ⅶ度。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是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的先启工程,工程建设任务为建设原水管道长14.09公里,结合近远期供水需求,优化水源管网配置,以达到保障供水安全、充分利用雨洪资源、优化管网运行压力和节约能耗的目的。工程近期规模为4.53立方米/秒,远期规模为7.80立方米/秒。
五、工程布置和建筑物
原则同意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 的输水线路。项目起于汀溪水库引水隧道末端出口,终于旧324国道与大嶝输水管连接,输水路线总长14.09公里,管材选用钢管,主管1条,支管3条。其中:(1)主管长10.92公里,采用管道+隧洞,管道长9.71公里,管径DN2000;隧洞段长1.21公里,城门洞型,尺寸2.5×1.6米(宽×高);沿途经汀溪引水隧洞末端、消能池、尾水隧洞、调节池(四林泵站)、汀溪干渠、一支渠、县道X421、西洋路、同安大道、穿过东溪沿同安东路最终到旧324国道处与大嶝输水管连接;(2)1#支管与汀溪水厂连接,长1.57公里,管径DN600,沿总干渠铺设;(3)2#支管与城东泵站连接,长0.80公里,管径DN2000管道,沿规划道路铺设;(4)3#支管迁改梅山管道,长0.80公里,管径DN1200,沿旧管道平行铺设至梅山水厂。
六、机电及金属结构
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主要包括:城东泵站设备改造,新建管道、改造管道及管网联通,配套设置电动蝶阀等,管道采用外加电流阴极保护。
七、工程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
下阶段应根据《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核实工程的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进一步完善工程施工工序安排,确保施工组织科学合理。建议本项目采用EPC工程建设模式。
八、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
原则同意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设计。
九、工程估算和资金措筹方案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5100.49万元,最终估算总投资和资金措筹方案以发改部门批复为准。
(联系人:杨晓贞 电话:*)
(略) 水利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汀溪水库:
你单位(地址: (略) 同安区汀溪镇汀溪街77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48C)于**日提出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项目中央代码:2020-*-78-01-*)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17条、《 (略) 防洪条例》第15条,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为解决汀溪至梅山输水管道的先天不足,完善原水联网互济体系,保障区域供水安全,并通过自流联通汀溪与竹坝水库,充分挖掘汀溪水库群的调蓄潜力,同时将无压供水提升为有压供水,改善管网运行压力,同意建设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
二、水文和工程地质
原则同意水文和工程地质设计成果。
三、项目建设标准
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 最大供水规模为7.80立方米/秒,同意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主要永久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抗震烈度为Ⅶ度。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是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的先启工程,工程建设任务为建设原水管道长14.09公里,结合近远期供水需求,优化水源管网配置,以达到保障供水安全、充分利用雨洪资源、优化管网运行压力和节约能耗的目的。工程近期规模为4.53立方米/秒,远期规模为7.80立方米/秒。
五、工程布置和建筑物
原则同意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 的输水线路。项目起于汀溪水库引水隧道末端出口,终于旧324国道与大嶝输水管连接,输水路线总长14.09公里,管材选用钢管,主管1条,支管3条。其中:(1)主管长10.92公里,采用管道+隧洞,管道长9.71公里,管径DN2000;隧洞段长1.21公里,城门洞型,尺寸2.5×1.6米(宽×高);沿途经汀溪引水隧洞末端、消能池、尾水隧洞、调节池(四林泵站)、汀溪干渠、一支渠、县道X421、西洋路、同安大道、穿过东溪沿同安东路最终到旧324国道处与大嶝输水管连接;(2)1#支管与汀溪水厂连接,长1.57公里,管径DN600,沿总干渠铺设;(3)2#支管与城东泵站连接,长0.80公里,管径DN2000管道,沿规划道路铺设;(4)3#支管迁改梅山管道,长0.80公里,管径DN1200,沿旧管道平行铺设至梅山水厂。
六、机电及金属结构
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主要包括:城东泵站设备改造,新建管道、改造管道及管网联通,配套设置电动蝶阀等,管道采用外加电流阴极保护。
七、工程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
下阶段应根据《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核实工程的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进一步完善工程施工工序安排,确保施工组织科学合理。建议本项目采用EPC工程建设模式。
八、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
原则同意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设计。
九、工程估算和资金措筹方案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5100.49万元,最终估算总投资和资金措筹方案以发改部门批复为准。
(联系人:杨晓贞 电话:*)
(略) 水利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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