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镇冶金新材料产业园规划(2022-2030)(修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南丰镇冶金新材料产业园规划(2022-2030)(修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有关规定,对南丰镇冶金新材料产业园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南丰镇冶金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0)(修编)
规划范围: (略) 南丰镇,东至七干河,北至泗兴港,南至七干河、永南河,西至妙丰公路、永丰村,规划范围面积12.68平方公里。
产业发展引导:形成“1+N”的产业结构体系:钢铁冶炼、压延加工、钢铁合金冶炼产业为1个支柱产业,建筑新材料制造产业、装配式建筑产业;综合性物流仓储产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金属制品制造;循环经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为N个产业。
用地布局:妙丰公路以东从北至南依次布局建筑新材料制造钢材仓储集散产业、综合性钢铁冶炼和压延加工及相关辅助产业、循环经济产业;妙丰公路以西主要为生活片区及相关配套产业,生活配套及产业发展区之间以农耕文旅片区过渡。
基础设施:规划区生活用水引自南丰镇区,由张家港区域供水水厂提供。园区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清浊分流排水体制;雨水就近排放,废水排污乐余污水处理厂和永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天然气气源接自乐余高中压调压站。
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结合各项规划、要求等,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优化改善能源结构;严控准入条件;强化工业废气污染控制;严格无组织工艺废气控制;加强施工、交通、装卸扬尘控制;强化园区环境监管,严控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强化区域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加强企业内部废水管理;开展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内废水接管乐余污水处理厂和永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企业噪声监管,完善绿化隔离带建设;加强交通噪声防治,采取合理减噪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监管,引导企业绿色施工;严格控制社会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建立固体废物收集系统;严格工业固废的管理与处置;严格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的管理与处置。
5、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地下水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污水管网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严格执法。
6、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严格大气环境管理;集约化利用土地;加强园区内绿色与生态景观建设;设置生态防护隔离带;合理施工期安排作业;加强对土壤环境的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与教育。
三、规划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南丰镇冶金新材料产业园规划(修编)与上位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用地布局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四、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略) 南丰镇人民政府、 (略)
联系人:吴一强?
联系电话:0512-*
通信地址: (略) 南丰镇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 (略)
联系人:杨芳
联系电话:025-*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22F
五、征求公众意见
1、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意见范围:可能受到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3、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4、环评简本见附件2,也可联系评价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有关规定,对南丰镇冶金新材料产业园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南丰镇冶金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0)(修编)
规划范围: (略) 南丰镇,东至七干河,北至泗兴港,南至七干河、永南河,西至妙丰公路、永丰村,规划范围面积12.68平方公里。
产业发展引导:形成“1+N”的产业结构体系:钢铁冶炼、压延加工、钢铁合金冶炼产业为1个支柱产业,建筑新材料制造产业、装配式建筑产业;综合性物流仓储产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金属制品制造;循环经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为N个产业。
用地布局:妙丰公路以东从北至南依次布局建筑新材料制造钢材仓储集散产业、综合性钢铁冶炼和压延加工及相关辅助产业、循环经济产业;妙丰公路以西主要为生活片区及相关配套产业,生活配套及产业发展区之间以农耕文旅片区过渡。
基础设施:规划区生活用水引自南丰镇区,由张家港区域供水水厂提供。园区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清浊分流排水体制;雨水就近排放,废水排污乐余污水处理厂和永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天然气气源接自乐余高中压调压站。
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结合各项规划、要求等,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优化改善能源结构;严控准入条件;强化工业废气污染控制;严格无组织工艺废气控制;加强施工、交通、装卸扬尘控制;强化园区环境监管,严控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强化区域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加强企业内部废水管理;开展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内废水接管乐余污水处理厂和永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企业噪声监管,完善绿化隔离带建设;加强交通噪声防治,采取合理减噪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监管,引导企业绿色施工;严格控制社会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建立固体废物收集系统;严格工业固废的管理与处置;严格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的管理与处置。
5、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地下水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污水管网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严格执法。
6、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严格大气环境管理;集约化利用土地;加强园区内绿色与生态景观建设;设置生态防护隔离带;合理施工期安排作业;加强对土壤环境的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与教育。
三、规划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南丰镇冶金新材料产业园规划(修编)与上位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用地布局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四、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略) 南丰镇人民政府、 (略)
联系人:吴一强?
联系电话:0512-*
通信地址: (略) 南丰镇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 (略)
联系人:杨芳
联系电话:025-*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22F
五、征求公众意见
1、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意见范围:可能受到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3、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4、环评简本见附件2,也可联系评价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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