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产纤维胶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自产纤维胶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
项目名称:自产纤维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br]本项目施工过程主要为新增切胶机和破碎机的设备安装以及密炼机改造,不进行土建施工。[br](1)大气环境影响[br]本项目厂区道路均已硬化,设备、材料运输产生的扬尘量较小,施工材料区和建筑垃圾堆存区采取集中堆放措施,并利用苫布遮盖,且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场区路面及易产尘点进行洒水降尘,尽可能缩小施工范围,降低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TSP≤1.0mg%2Fm3)。[br]施工机械及车辆等因燃油产生的NO2、CO、HC排放量不大,且项目所在地较为开阔,环境空气容量较大,扩散能力较强,通过空气环境自然稀释;并使用合格燃油,加强机械的管理,减少怠速及空转后,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选用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的机器设备,并加强检修,减少燃油废气排放。[br]本项目焊接烟尘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焊接产生的废气经自然通风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焊接作业工人在焊接时采取佩戴口罩、眼罩等个人防护措施。[br](2)水环境影响[br]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2FT19923-2005)标准限值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br](3)声环境影响[br]施工时的主要运输车辆为中型载重汽车,根据类比资料,运行噪声源强为88~100dB(A),在昼间交通道路两侧7.5m范围内,噪声最大值约为77dB(A),在50m范围内对来往行人和居民有一定不利影响,按点声源衰减模式计算,在离道路50m处噪声约为60dB(A)左右。[br](4)固体废弃物[br]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kg%2Fd,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的生活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br]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纸、塑料、废水泥渣等。其中包装纸、塑料等包装材料等可利用固体废物统一 (略) 回收利用;其余建筑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br]二、运营期[br](1)大气环境影响[br]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破碎和配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炼胶过程中产生的炼胶废气等。[br]①本项目废旧尼龙帘布需要进行破碎,经破碎后的废旧尼龙帘布最大颗粒≤14mm,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与B1号密炼机炼胶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炼胶B区5%23收集系统进入“注入式等离子烟气处理装置”处理,最后经炼胶B区2%23排口(DA005,25m)排放;[br]②厂区内设置独立的配料间,生产时关闭门窗,车间内废气通过配料间顶部引风系统抽取,经收集后与B1号密炼机炼胶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炼胶B区5%23收集系统进入“注入式等离子烟气处理装置”处理,最后经炼胶B区2%23排口(DA005,25m)排放[br]③炼胶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炭黑粉尘、非*烷总烃以及二硫化碳,以上废气经收集后与B1号密炼机炼胶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炼胶B区5%23收集系统进入“注入式等离子烟气处理装置”处理,最后经炼胶B区2%23排口(DA005,25m)排放。[br](2)水环境影响[br]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使用生产用水,项目员工依托原有项目的员工,不新增生活用水,供水能力满足本工程用水要求,不影响厂区现有用排水量和污水处理方式。厂区已建有污水处理站,全厂废水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放标准》(GB27632-2011)表2(直接排放限值)及中水回用标准后,部分中水回用于厂区生产循环补给、设备冲洗绿化、浇洒路面和车间地面冲洗,部分外排,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废水量,现有外排水量无变化。“二期工程(即“特种轮胎异地搬迁项目”)”于**日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筑环审[2015]7号),同时于**日完成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在系统进行了备案,目前可以正常运行。[br](3)声环境影响[br]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有切胶机和破碎机等设备。采取的措施是: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和加强维修保养等措施予以控制,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高噪声设备经采取有效的消声、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及距离、墙体和绿化的衰减后,厂界昼、夜间排放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故项目厂界噪声昼夜间排放均可满足标准要求。[br](4)固体废弃物[br]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袋以及少量的废机油等。[br]1)除尘器收集粉尘[br]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主要成分为炭黑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过程中。[br]2)废包装袋[br]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该部分固体废物经过集中收集后利用暂存于贵轮厂区设置的固体废物暂存场内,固体废物暂存场规模为100m2,经过集中收集暂存后,后交由贵州 (略) 回收利用。废旧物资库装满后,立即通知回收单位清运。[br]3)废机油[br]该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危废处置资 (略) (略) 进行处理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自产纤维胶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851-*(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传真: 0851-*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贵州金融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邮编:*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自产纤维胶建设项目
日期:**
项目名称:自产纤维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br]本项目施工过程主要为新增切胶机和破碎机的设备安装以及密炼机改造,不进行土建施工。[br](1)大气环境影响[br]本项目厂区道路均已硬化,设备、材料运输产生的扬尘量较小,施工材料区和建筑垃圾堆存区采取集中堆放措施,并利用苫布遮盖,且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场区路面及易产尘点进行洒水降尘,尽可能缩小施工范围,降低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TSP≤1.0mg%2Fm3)。[br]施工机械及车辆等因燃油产生的NO2、CO、HC排放量不大,且项目所在地较为开阔,环境空气容量较大,扩散能力较强,通过空气环境自然稀释;并使用合格燃油,加强机械的管理,减少怠速及空转后,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选用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的机器设备,并加强检修,减少燃油废气排放。[br]本项目焊接烟尘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焊接产生的废气经自然通风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焊接作业工人在焊接时采取佩戴口罩、眼罩等个人防护措施。[br](2)水环境影响[br]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2FT19923-2005)标准限值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br](3)声环境影响[br]施工时的主要运输车辆为中型载重汽车,根据类比资料,运行噪声源强为88~100dB(A),在昼间交通道路两侧7.5m范围内,噪声最大值约为77dB(A),在50m范围内对来往行人和居民有一定不利影响,按点声源衰减模式计算,在离道路50m处噪声约为60dB(A)左右。[br](4)固体废弃物[br]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kg%2Fd,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的生活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br]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纸、塑料、废水泥渣等。其中包装纸、塑料等包装材料等可利用固体废物统一 (略) 回收利用;其余建筑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br]二、运营期[br](1)大气环境影响[br]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破碎和配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炼胶过程中产生的炼胶废气等。[br]①本项目废旧尼龙帘布需要进行破碎,经破碎后的废旧尼龙帘布最大颗粒≤14mm,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与B1号密炼机炼胶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炼胶B区5%23收集系统进入“注入式等离子烟气处理装置”处理,最后经炼胶B区2%23排口(DA005,25m)排放;[br]②厂区内设置独立的配料间,生产时关闭门窗,车间内废气通过配料间顶部引风系统抽取,经收集后与B1号密炼机炼胶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炼胶B区5%23收集系统进入“注入式等离子烟气处理装置”处理,最后经炼胶B区2%23排口(DA005,25m)排放[br]③炼胶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炭黑粉尘、非*烷总烃以及二硫化碳,以上废气经收集后与B1号密炼机炼胶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炼胶B区5%23收集系统进入“注入式等离子烟气处理装置”处理,最后经炼胶B区2%23排口(DA005,25m)排放。[br](2)水环境影响[br]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使用生产用水,项目员工依托原有项目的员工,不新增生活用水,供水能力满足本工程用水要求,不影响厂区现有用排水量和污水处理方式。厂区已建有污水处理站,全厂废水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放标准》(GB27632-2011)表2(直接排放限值)及中水回用标准后,部分中水回用于厂区生产循环补给、设备冲洗绿化、浇洒路面和车间地面冲洗,部分外排,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废水量,现有外排水量无变化。“二期工程(即“特种轮胎异地搬迁项目”)”于**日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筑环审[2015]7号),同时于**日完成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在系统进行了备案,目前可以正常运行。[br](3)声环境影响[br]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有切胶机和破碎机等设备。采取的措施是: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和加强维修保养等措施予以控制,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高噪声设备经采取有效的消声、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及距离、墙体和绿化的衰减后,厂界昼、夜间排放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故项目厂界噪声昼夜间排放均可满足标准要求。[br](4)固体废弃物[br]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袋以及少量的废机油等。[br]1)除尘器收集粉尘[br]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主要成分为炭黑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过程中。[br]2)废包装袋[br]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该部分固体废物经过集中收集后利用暂存于贵轮厂区设置的固体废物暂存场内,固体废物暂存场规模为100m2,经过集中收集暂存后,后交由贵州 (略) 回收利用。废旧物资库装满后,立即通知回收单位清运。[br]3)废机油[br]该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危废处置资 (略) (略) 进行处理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自产纤维胶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851-*(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传真: 0851-*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贵州金融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邮编:*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自产纤维胶建设项目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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