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凯美特环保有限公司配套己内酰胺产业链装置尾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关于岳阳凯美特环保有限公司配套己内酰胺产业链装置尾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关于岳阳凯美特环保有限公司配套己内酰胺产业链装置尾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日,我局拟批准《岳 (略) 配套己内酰胺产业链装置尾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岳 (略) 配套己内酰胺产业链装置尾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 |
建设单位 | 岳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志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29519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栋生产厂房,布设3套工艺装置:20万吨/年食品级二氧化碳生产装置、氪氙装置、氖氦装置,配套建设相应罐区、汽车装卸区和系统管网等储运工程,新建食堂宿舍、综合楼、循环水场、事故水池、污水池、初期雨水池、中控室、中心化验室、变配电站、消防给水泵站、空压站、汽修配件仓库、检维修配件仓库和危废暂存间等公用、辅助、环保工程。项目以已内酰胺搬迁项目煤制氢装置酸性气体脱除单元中处理达标的富二氧化碳尾气为原料气,经过压缩加氧、脱硫、脱烃、干燥、精馏等工艺生产食品级二氧化碳;以已内酰胺搬迁项目空分装置尾气贫氪氙氧气为原料气,经过减压、脱烃干燥、深冷精馏等工艺生产氪氙浓缩气;以已内酰胺搬迁项目空分装置尾气粗氖氦氮气等为原料气,经过催化除氢、低温吸附除氮、低温氖氦精馏和氦气吸附除氖等工艺生产纯氖气和纯氦气。产品方案为年产食品级二氧化碳20万吨、氪氙浓缩气10.28吨、氖气34.05吨、氦气2.25吨。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回收利用*.06吨二氧化碳尾气,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9.999万吨。项目已取得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证明(岳绿管备〔2022〕1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 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工艺、方案,科学施工,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各项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弃渣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洒水抑尘、围挡、覆盖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与冲洗,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罐车转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施工机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积极采取各项有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规范建设各类废气收集处理排放系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定期对设备、机泵、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二氧化碳储罐不凝气放空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项目区初期雨水池收集池、各污水收集池和雨污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成分较简单,浓度较低,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循环水场产生的循环冷却水经循环水场污水池收集,各区域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水、干燥冷凝水先经区域污水池收集,所有废水汇总到二氧化碳厂房污水池,满足已内酰胺搬迁项目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送已内酰胺搬迁项目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达标处理。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装置区、仓库、事故池、污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和污水管道等的防腐、防渗、防漏工作,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跟踪监测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五)噪声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各类设施的维护保养,对压缩机、程控阀、各类泵等噪声产生设施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脱硫剂、废矿物油和化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相关转移工作。废干燥吸附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按规定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按计划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好巡检维护工作,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配齐各类泄漏检测预警和监控、应急设施,规范建设罐区围堰、事故池等配套设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编制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到位,加强与化工产业园、云溪区等应急预案的应急联动,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八)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2.4t/a、氨氮≤0.3t/a、SO2≤0.1t/a、VOCs≤0.608t/a。公司现有排污权证为COD0.4t/a,氨氮0.1t/a。 |
关于岳阳凯美特环保有限公司配套己内酰胺产业链装置尾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日,我局拟批准《岳 (略) 配套己内酰胺产业链装置尾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岳 (略) 配套己内酰胺产业链装置尾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 |
建设单位 | 岳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志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29519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栋生产厂房,布设3套工艺装置:20万吨/年食品级二氧化碳生产装置、氪氙装置、氖氦装置,配套建设相应罐区、汽车装卸区和系统管网等储运工程,新建食堂宿舍、综合楼、循环水场、事故水池、污水池、初期雨水池、中控室、中心化验室、变配电站、消防给水泵站、空压站、汽修配件仓库、检维修配件仓库和危废暂存间等公用、辅助、环保工程。项目以已内酰胺搬迁项目煤制氢装置酸性气体脱除单元中处理达标的富二氧化碳尾气为原料气,经过压缩加氧、脱硫、脱烃、干燥、精馏等工艺生产食品级二氧化碳;以已内酰胺搬迁项目空分装置尾气贫氪氙氧气为原料气,经过减压、脱烃干燥、深冷精馏等工艺生产氪氙浓缩气;以已内酰胺搬迁项目空分装置尾气粗氖氦氮气等为原料气,经过催化除氢、低温吸附除氮、低温氖氦精馏和氦气吸附除氖等工艺生产纯氖气和纯氦气。产品方案为年产食品级二氧化碳20万吨、氪氙浓缩气10.28吨、氖气34.05吨、氦气2.25吨。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回收利用*.06吨二氧化碳尾气,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9.999万吨。项目已取得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证明(岳绿管备〔2022〕1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 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工艺、方案,科学施工,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各项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弃渣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洒水抑尘、围挡、覆盖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与冲洗,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罐车转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施工机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积极采取各项有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规范建设各类废气收集处理排放系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定期对设备、机泵、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二氧化碳储罐不凝气放空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项目区初期雨水池收集池、各污水收集池和雨污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成分较简单,浓度较低,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循环水场产生的循环冷却水经循环水场污水池收集,各区域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水、干燥冷凝水先经区域污水池收集,所有废水汇总到二氧化碳厂房污水池,满足已内酰胺搬迁项目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送已内酰胺搬迁项目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达标处理。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装置区、仓库、事故池、污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和污水管道等的防腐、防渗、防漏工作,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跟踪监测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五)噪声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各类设施的维护保养,对压缩机、程控阀、各类泵等噪声产生设施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脱硫剂、废矿物油和化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相关转移工作。废干燥吸附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按规定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按计划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好巡检维护工作,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配齐各类泄漏检测预警和监控、应急设施,规范建设罐区围堰、事故池等配套设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编制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到位,加强与化工产业园、云溪区等应急预案的应急联动,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八)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2.4t/a、氨氮≤0.3t/a、SO2≤0.1t/a、VOCs≤0.608t/a。公司现有排污权证为COD0.4t/a,氨氮0.1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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