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城生态公园带(徐汇段)一期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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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城生态公园带(徐汇段)一期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

徐 (略) 容管理局:

《关 (略) 环城生态公园带(徐汇段)一期设计方案的请示》(徐绿容〔2022〕80号)收悉。根据《公园设计规范》《环城生态公园带环上功能提升总体规划》《环城生态公园带环上功能提升设计导则》《绿环驿建筑设计指引(试行)》等要求,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工程范围

本项目位于徐汇区华泾镇,东至龙吴路、西至老沪闵路、北至S20外环高速、南至华泾路,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项目定位

原则同意项目定位为生态共融、游憩引力、开放共享的生态休憩公园,打造生境野趣的生态走廊,演绎大江南园林场景主题风貌,形成森林生态段、江南园林段两个功能分区。

三、建设规模

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种植、园路铺装、配套设施建设等。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域面积*平方米,占用地总面积的89.35%;水体面积38941平方米,占用地总面积的10.65%。绿化种植面积*.56平方米,占*域面积的76.45%;道路广场面积68051平方米,占*域面积的20.84%;建构筑占地面积8865.44平方米,占*域面积的2.71%。

表1:规划范围内用地构成表

指标名称

单位

面积指标

比例(%)

规划绿地总面积

M2

*

100

其中

*域面积

M2

*

89.35%

其中

绿化种植面积

M2

*.56

占*域76.45%

道路广场面积

M2

68051

占*域20.84%

建构筑占地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

M2

8635.44

占*域2.71%

筑构物占地面积

M2

230

水体面积

M2

38941

10.65%

四、建筑控制

原则同意项目内建构筑物布局及规模,地下空间占地6982.9平方米。各建筑构筑物控制如下:

表2:建构筑物功能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层数

檐口高度(米)

功能

备注

1

清风池馆

302.56

302.56

1

4.50

游客服务

新增

2

真趣厅

24.09

24.09

1

3.09

休憩

新增

3

博雅堂

93.33

93.33

1

2.88

管理用房

新增

4

听雨轩

101.76

101.76

1

3.79

休憩

新增

5

夕照廊

186.88

186.88

1

2.82

休憩

新增

6

卫生间

90

90

1

3.19

厕所

新增

7

露香亭

5.99

5.99

1

3.17

休憩

新增

8

中园

636

783.57

2

8.63

游客服务

新增

9

曲廊

131.92

131.92

1

2.82

休憩

新增

10

双照亭

9.53

9.53

1

3.55

休憩

新增

11

藕香榭

52.08

52.08

1

3.85

休憩

新增

12

荷风柳浪亭

33.96

33.96

1

2.97

休憩

新增

13

望月轩

21.46

21.46

1

3.94

休憩

新增

14

湖边亭

52.08

52.08

1

3.85

休憩

新增

15

木心工坊1

206.8

487.1

2

7.9

游客服务

新增

16

木心工坊2

412.3

515.4

2

6.4

游客服务

新增

17

华泾塔

230

2609

9

44.88(塔刹62.47)

休憩

新增

18

树篱学校

775.6

1483.0

2

7.8

游客服务

新增

19

邻景驿

234.1

234.1

1

5.8

游客服务

新增

20

丘里图书馆

5100

13700

2

12.0

游客服务

新增

21

邹容纪念馆

165

165

1

9.9

纪念馆

保留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架空绿道线路设计,降低对现状场地影响,外环绿道应按无障碍贯通要求实施,对于分步实施的跨线桥梁,应做好预留设计,强化衔接。

(二)尽量降低土方挖填量,降低对原有植物生境影响,地形塑造满足自然排水和景观塑造要求。安排专业单位对现状土壤进行检测,不符合种植要求的应提出相应改良方案。

(三)注重保护原有绿色生态基底,优化木心工坊、丘里图书馆、木作学堂等区域植物调整范围,尽量减少苗木调整量,控制施工作业面,降低对原有植物群落影响。

(四)建构筑物应遵循公益性、公共性及开放性原则,不得设置与绿地无关的功能;新增建构筑物应按照现行规划土地管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场地内现 (略) 、东湾艺术中心、垃圾中转站、木材厂、管理房等建筑应结合本次改造予以拆除复绿。

(五)请按照上述要求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抓紧启动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出形象;合理组织施工,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打造精品工程。

(略) (略) 容管理局

**日


徐 (略) 容管理局:

《关 (略) 环城生态公园带(徐汇段)一期设计方案的请示》(徐绿容〔2022〕80号)收悉。根据《公园设计规范》《环城生态公园带环上功能提升总体规划》《环城生态公园带环上功能提升设计导则》《绿环驿建筑设计指引(试行)》等要求,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工程范围

本项目位于徐汇区华泾镇,东至龙吴路、西至老沪闵路、北至S20外环高速、南至华泾路,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项目定位

原则同意项目定位为生态共融、游憩引力、开放共享的生态休憩公园,打造生境野趣的生态走廊,演绎大江南园林场景主题风貌,形成森林生态段、江南园林段两个功能分区。

三、建设规模

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种植、园路铺装、配套设施建设等。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域面积*平方米,占用地总面积的89.35%;水体面积38941平方米,占用地总面积的10.65%。绿化种植面积*.56平方米,占*域面积的76.45%;道路广场面积68051平方米,占*域面积的20.84%;建构筑占地面积8865.44平方米,占*域面积的2.71%。

表1:规划范围内用地构成表

指标名称

单位

面积指标

比例(%)

规划绿地总面积

M2

*

100

其中

*域面积

M2

*

89.35%

其中

绿化种植面积

M2

*.56

占*域76.45%

道路广场面积

M2

68051

占*域20.84%

建构筑占地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

M2

8635.44

占*域2.71%

筑构物占地面积

M2

230

水体面积

M2

38941

10.65%

四、建筑控制

原则同意项目内建构筑物布局及规模,地下空间占地6982.9平方米。各建筑构筑物控制如下:

表2:建构筑物功能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层数

檐口高度(米)

功能

备注

1

清风池馆

302.56

302.56

1

4.50

游客服务

新增

2

真趣厅

24.09

24.09

1

3.09

休憩

新增

3

博雅堂

93.33

93.33

1

2.88

管理用房

新增

4

听雨轩

101.76

101.76

1

3.79

休憩

新增

5

夕照廊

186.88

186.88

1

2.82

休憩

新增

6

卫生间

90

90

1

3.19

厕所

新增

7

露香亭

5.99

5.99

1

3.17

休憩

新增

8

中园

636

783.57

2

8.63

游客服务

新增

9

曲廊

131.92

131.92

1

2.82

休憩

新增

10

双照亭

9.53

9.53

1

3.55

休憩

新增

11

藕香榭

52.08

52.08

1

3.85

休憩

新增

12

荷风柳浪亭

33.96

33.96

1

2.97

休憩

新增

13

望月轩

21.46

21.46

1

3.94

休憩

新增

14

湖边亭

52.08

52.08

1

3.85

休憩

新增

15

木心工坊1

206.8

487.1

2

7.9

游客服务

新增

16

木心工坊2

412.3

515.4

2

6.4

游客服务

新增

17

华泾塔

230

2609

9

44.88(塔刹62.47)

休憩

新增

18

树篱学校

775.6

1483.0

2

7.8

游客服务

新增

19

邻景驿

234.1

234.1

1

5.8

游客服务

新增

20

丘里图书馆

5100

13700

2

12.0

游客服务

新增

21

邹容纪念馆

165

165

1

9.9

纪念馆

保留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架空绿道线路设计,降低对现状场地影响,外环绿道应按无障碍贯通要求实施,对于分步实施的跨线桥梁,应做好预留设计,强化衔接。

(二)尽量降低土方挖填量,降低对原有植物生境影响,地形塑造满足自然排水和景观塑造要求。安排专业单位对现状土壤进行检测,不符合种植要求的应提出相应改良方案。

(三)注重保护原有绿色生态基底,优化木心工坊、丘里图书馆、木作学堂等区域植物调整范围,尽量减少苗木调整量,控制施工作业面,降低对原有植物群落影响。

(四)建构筑物应遵循公益性、公共性及开放性原则,不得设置与绿地无关的功能;新增建构筑物应按照现行规划土地管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场地内现 (略) 、东湾艺术中心、垃圾中转站、木材厂、管理房等建筑应结合本次改造予以拆除复绿。

(五)请按照上述要求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抓紧启动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出形象;合理组织施工,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打造精品工程。

(略) (略) 容管理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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