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和美泰富食品有限公司30万吨水稻综合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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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和美泰富食品有限公司30万吨水稻综合加工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 (略) 2017年第682号令《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黑龙江和美泰富食品有限公司30万吨水稻综合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 (略) 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西北园区

建设单位:黑龙江和美泰富 (略)

公示时间:**日~**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30万吨水稻综合加工建设项目验收报告-.pdf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黑龙江

根据中华人民 (略) 2017年第682号令《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黑龙江和美泰富食品有限公司30万吨水稻综合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 (略) 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西北园区

建设单位:黑龙江和美泰富 (略)

公示时间:**日~**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30万吨水稻综合加工建设项目验收报告-.pdf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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