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
电话:0451-* 传真:0451-*
通讯地址: (略) (略) 南岗区汉水路7 (略) 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见 |
1 | 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 | (略) 、 (略) 、 (略) | (略) | 中国 (略)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线路 (略) , (略) 、庆安县, (略) 。正线工程:自哈尔滨北站利用既有联络线至哈齐高铁裕民线路所,新建线路从线路所引出,终点为铁力站。线路全长188.057km,其中桥梁32座,特大桥26座,铁路等级为高速铁路,设计行车速度250km/h,运行初期(2030年)列车运行对数为动车组41对/日,普速客车8对/日。联络线工程:货车走行线线路长度3.942km,铁路等级为国铁Ⅰ级,设计行车速度80km/h,运行初期(2030年)货车运行对数为27对/日;滨州右线改建线路长度1.2km,铁路等级为国铁Ⅰ级,设计行车速度120km/h,运行初期(2030年)普速客车运行对数为23对/日。站场工程:新建4个车站,改建1个,拆除异地建设线路所1座,扩建动车运用所1座,配套建设牵引变电所、分区所等。设置取土场9处(其中外购5处),弃土场16处等。 | (一)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段和运输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途经环境保护目标路段严格限制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和载重车辆走行时间,尽量远离村庄。因特殊需要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民众沟通工作。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正线铁路外轨中心线30m内,19处声环境保护目标全部纳入工程拆迁或者功能置换,共计71户。铁路外轨中心线30m外,路基段安装3m高声屏障5671米、4m高声屏障480米,8+4米声屏障720米;桥梁段安装2.3m高声屏障12665米、3.3m高声屏障660米;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或不恶化。 运营期,加强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沿线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线路两侧城 (略) 、学校、科研单位、住宅等敏感建筑物用地 (略) 规划控制和建设布局提出调整优化建议,同时预留声屏障等隔声降噪措施的实施条件。 (二)振动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加强对强振动施工机械的控制和管理,确保振动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在靠近环境保护目标路段施工时,禁止夜间(22:00-6:00)使用强振动施工机械。结合噪声防治措施,落实正线铁路沿线2处超标敏感目标拆迁或功能置换。运营期,加强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振动防治措施。环境保护目标处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区域边界设置临时围栏、隔尘挡板。进一步优化、细化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制定施工时段,明确占地范围和施工范围,尽量减少破坏植被,严禁捕猎野生动物,降低对动植物的影响;工程跨河桥梁的基础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涉水桥墩施工设置围堰;优先采用永临结合,临时占地尽量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严禁超范围占地。施工结束后,临时占用农田及时复耕还田,清理整治临时工程占地、路基边坡、取(弃)土场、沿线站场及施工便道等,平整场地,覆土后进行复耕、绿化或恢复原地貌,落实铁路两侧绿化措施。 (四)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应当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剥离表土,做好表土保护,避免导致水淹耕地或者破坏黑土地生态环境。表土剥离、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和扬尘防治措施、必要的工程防护和保育措施,防止土壤和环境污染,防止出现水土流失、土壤质量退化和安全隐患。 (五)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将建筑材料、废水、泥沙、弃渣、废料、垃圾等排入地表水体。施工生产生活区、建筑材料远离地表水体布设、存放,并进行遮盖、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桥梁涉水作业选择在枯水期施工,采用围堰施工方式,缩短水中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对水体扰动,及时清理河道,保证河道畅通;钻孔泥浆经沉淀池处理后,沉淀废水回用,钻渣干化后运至弃土场;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水下临时构筑物,尽可能恢复河床原貌。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运营期,呼兰北站、绥化南站、庆安南站生活污水汇同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的维修工区(车间)污 (略) 政污水管网;兴隆西站生活污水汇同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的维修工区(车间)污水经一体化SBR处理设备后贮存,回用于站区绿化,剩余 (略) 污水处理厂;哈西动车运行所洗车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工程沿线各线路所、牵引变电所、警务工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贮存,定期清运;哈尔滨北站和哈西运行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既有污水处理设施。 实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危险废物暂存间、隔油池等,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7cm/s;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进行防渗,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污水储存池,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六)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运输车辆密闭或遮盖,施工场地、运输道路表面硬化、洒水降尘,环境保护目标处设置隔尘挡板。拌合站全封闭作业,尽量远离居民布置。沙石料堆放在专门设置的沙石料堆放棚内。施工场界、拌合站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运营期,呼兰北站、兴隆西站采用空气源热泵采暖,其余各新(改)建站、 (略) 政热源。分散小规模房屋均采用电采暖;车站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设置独立烟道,油烟经净化后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铁路运输煤炭时,采取的抑尘措施应符合铁路煤炭运输抑尘管理有关规定和标准,减轻运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七)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做好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弃土;施工弃土回填至弃土场,严禁随意堆弃。废油泥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食堂废油脂和厨余垃圾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综合维修工区(车间)废机油、隔油池废油及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污水处理的污泥经浓缩脱水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八)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定期巡检,及时维护。严格执行《铁路安全运输条例》,大雨、暴雪等特殊天气尽量避免运输危险货物。结合铁路管理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识别,完善预警、预防工作,落实运输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与地方管理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 是 | 是 | 同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
电话:0451-* 传真:0451-*
通讯地址: (略) (略) 南岗区汉水路7 (略) 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见 |
1 | 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 | (略) 、 (略) 、 (略) | (略) | 中国 (略)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线路 (略) , (略) 、庆安县, (略) 。正线工程:自哈尔滨北站利用既有联络线至哈齐高铁裕民线路所,新建线路从线路所引出,终点为铁力站。线路全长188.057km,其中桥梁32座,特大桥26座,铁路等级为高速铁路,设计行车速度250km/h,运行初期(2030年)列车运行对数为动车组41对/日,普速客车8对/日。联络线工程:货车走行线线路长度3.942km,铁路等级为国铁Ⅰ级,设计行车速度80km/h,运行初期(2030年)货车运行对数为27对/日;滨州右线改建线路长度1.2km,铁路等级为国铁Ⅰ级,设计行车速度120km/h,运行初期(2030年)普速客车运行对数为23对/日。站场工程:新建4个车站,改建1个,拆除异地建设线路所1座,扩建动车运用所1座,配套建设牵引变电所、分区所等。设置取土场9处(其中外购5处),弃土场16处等。 | (一)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段和运输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途经环境保护目标路段严格限制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和载重车辆走行时间,尽量远离村庄。因特殊需要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民众沟通工作。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正线铁路外轨中心线30m内,19处声环境保护目标全部纳入工程拆迁或者功能置换,共计71户。铁路外轨中心线30m外,路基段安装3m高声屏障5671米、4m高声屏障480米,8+4米声屏障720米;桥梁段安装2.3m高声屏障12665米、3.3m高声屏障660米;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或不恶化。 运营期,加强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沿线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线路两侧城 (略) 、学校、科研单位、住宅等敏感建筑物用地 (略) 规划控制和建设布局提出调整优化建议,同时预留声屏障等隔声降噪措施的实施条件。 (二)振动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加强对强振动施工机械的控制和管理,确保振动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在靠近环境保护目标路段施工时,禁止夜间(22:00-6:00)使用强振动施工机械。结合噪声防治措施,落实正线铁路沿线2处超标敏感目标拆迁或功能置换。运营期,加强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振动防治措施。环境保护目标处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区域边界设置临时围栏、隔尘挡板。进一步优化、细化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制定施工时段,明确占地范围和施工范围,尽量减少破坏植被,严禁捕猎野生动物,降低对动植物的影响;工程跨河桥梁的基础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涉水桥墩施工设置围堰;优先采用永临结合,临时占地尽量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严禁超范围占地。施工结束后,临时占用农田及时复耕还田,清理整治临时工程占地、路基边坡、取(弃)土场、沿线站场及施工便道等,平整场地,覆土后进行复耕、绿化或恢复原地貌,落实铁路两侧绿化措施。 (四)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应当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剥离表土,做好表土保护,避免导致水淹耕地或者破坏黑土地生态环境。表土剥离、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和扬尘防治措施、必要的工程防护和保育措施,防止土壤和环境污染,防止出现水土流失、土壤质量退化和安全隐患。 (五)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将建筑材料、废水、泥沙、弃渣、废料、垃圾等排入地表水体。施工生产生活区、建筑材料远离地表水体布设、存放,并进行遮盖、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桥梁涉水作业选择在枯水期施工,采用围堰施工方式,缩短水中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对水体扰动,及时清理河道,保证河道畅通;钻孔泥浆经沉淀池处理后,沉淀废水回用,钻渣干化后运至弃土场;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水下临时构筑物,尽可能恢复河床原貌。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运营期,呼兰北站、绥化南站、庆安南站生活污水汇同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的维修工区(车间)污 (略) 政污水管网;兴隆西站生活污水汇同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的维修工区(车间)污水经一体化SBR处理设备后贮存,回用于站区绿化,剩余 (略) 污水处理厂;哈西动车运行所洗车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工程沿线各线路所、牵引变电所、警务工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贮存,定期清运;哈尔滨北站和哈西运行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既有污水处理设施。 实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危险废物暂存间、隔油池等,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7cm/s;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进行防渗,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污水储存池,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六)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运输车辆密闭或遮盖,施工场地、运输道路表面硬化、洒水降尘,环境保护目标处设置隔尘挡板。拌合站全封闭作业,尽量远离居民布置。沙石料堆放在专门设置的沙石料堆放棚内。施工场界、拌合站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运营期,呼兰北站、兴隆西站采用空气源热泵采暖,其余各新(改)建站、 (略) 政热源。分散小规模房屋均采用电采暖;车站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设置独立烟道,油烟经净化后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铁路运输煤炭时,采取的抑尘措施应符合铁路煤炭运输抑尘管理有关规定和标准,减轻运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七)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做好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弃土;施工弃土回填至弃土场,严禁随意堆弃。废油泥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食堂废油脂和厨余垃圾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综合维修工区(车间)废机油、隔油池废油及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污水处理的污泥经浓缩脱水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八)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定期巡检,及时维护。严格执行《铁路安全运输条例》,大雨、暴雪等特殊天气尽量避免运输危险货物。结合铁路管理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识别,完善预警、预防工作,落实运输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与地方管理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 是 | 是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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