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南白象街道横港头村城中村改造工程E-1-03、E-1-05地块项目规划验收公示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横港头村城中村改造工程E-1-03、E-1-05地块项目规划验收公示
(略) (略) 现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对瓯海区南白象街道横港头村城中村改造工程E-1-03、E-1-05地块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规划核实。
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浙规证2018-*号。规划许可地上计容面积*.1㎡(其中E-1-03地块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83206.5㎡,住宅74666.5㎡,商业2478.5㎡,商业餐饮1010㎡,物业用房582㎡,社区照料中心599㎡,社区医疗卫生站467.00㎡,老年活动中心309㎡,托老所998.00㎡,基层社区用房1848㎡,开闭所126㎡,配套用房122.5㎡;E-1-05地块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52833.6㎡,住宅47058.6㎡,商业1955㎡,商业餐饮1364㎡,物业用房370㎡,基层社区用房1152㎡,消控室98㎡,开闭所126㎡,青少年活动中心450㎡,其他260㎡)。另架空层面积1489.55㎡,地下总建筑面积50155㎡。
(略) 第十一地质大队《 (略) 建筑工程实测计容测量成果报告书》(编号:瓯2021-003)显示,实测地上计容面积*.25㎡(其中E-1-03地块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82974.35㎡,住宅74311.55㎡,商业2588.01㎡,商业餐饮1307.04,物业用房225.42㎡,社区照料中心834.65㎡,社区医疗卫生站718.73㎡,老年活动中心341.77㎡,托老所1042.62㎡,基层社区用房903.53㎡,开闭所93.51㎡,门卫及值班44.28㎡,变配电415.74㎡,水箱间44.69㎡,一层地下室楼梯及管井102.81㎡;E-1-05地块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53331.9㎡,住宅46314.35㎡,商业1945.59㎡,商业餐饮2057.57,物业用房744.64㎡,基层社区用房352.76㎡,消控室97.21㎡,开闭所146.75㎡,青少年活动中心624.25㎡,配电房236.68㎡,计量间71.93㎡,值班26.1㎡,门卫26.1㎡,一层地下室独立井道与各幢管井及加压机房661.81㎡,地下室井道26.16㎡)。另架空层面积1593.58㎡,地下总建筑面积50013.09㎡。
经核对,该项目计容面积比规划许可增加了266.15㎡(其中E-1-03地块计容面积减少232.15㎡,住宅减少354.95㎡,商业增加109.51㎡,餐饮增加297.04㎡,物业用房减少356.58㎡,社区照料中心增加235.65㎡,社区医疗卫生站增加251.73㎡,老年活动中心增加32.77㎡,托老所增加44.62㎡,基层社区用房减少944.47㎡,开闭所减少32.49㎡,门卫及值班增加44.28㎡,变配电增加415.74㎡,水箱间增加44.69㎡,一层地下室楼梯及管井增加102.81㎡;E-1-05地块计容面积增加498.3㎡,住宅减少744.25㎡,商业减少9.41㎡,商业餐饮增加693.57㎡,物业用房增加374.64㎡,基层社区用房减少799.24㎡,消控室减少0.79㎡,开闭所增加20.75㎡,青少年活动中心增加174.25㎡,配电房增加236.68㎡,计量间增加71.93㎡,值班门卫增加52.2㎡,一层地下室独立井道与各幢管井及加压机房增加661.81㎡,地下室井道增加26.16㎡)。另两地块架空层增加104.03㎡,在合理误差范围内,地下室减少141.91㎡。两个地块公配设施可相互调剂设置,物业用房总计970.06㎡,满足地上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七的比例要求;开闭所合计240.26㎡,满足规划条件要求;社区用房合计1256.29㎡,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且对该项目规划核实持有异议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信访室申报(瓯海区府11号楼1楼)或瓯海区府2号楼资规窗口,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略) (略) 现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对瓯海区南白象街道横港头村城中村改造工程E-1-03、E-1-05地块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规划核实。
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浙规证2018-*号。规划许可地上计容面积*.1㎡(其中E-1-03地块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83206.5㎡,住宅74666.5㎡,商业2478.5㎡,商业餐饮1010㎡,物业用房582㎡,社区照料中心599㎡,社区医疗卫生站467.00㎡,老年活动中心309㎡,托老所998.00㎡,基层社区用房1848㎡,开闭所126㎡,配套用房122.5㎡;E-1-05地块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52833.6㎡,住宅47058.6㎡,商业1955㎡,商业餐饮1364㎡,物业用房370㎡,基层社区用房1152㎡,消控室98㎡,开闭所126㎡,青少年活动中心450㎡,其他260㎡)。另架空层面积1489.55㎡,地下总建筑面积50155㎡。
(略) 第十一地质大队《 (略) 建筑工程实测计容测量成果报告书》(编号:瓯2021-003)显示,实测地上计容面积*.25㎡(其中E-1-03地块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82974.35㎡,住宅74311.55㎡,商业2588.01㎡,商业餐饮1307.04,物业用房225.42㎡,社区照料中心834.65㎡,社区医疗卫生站718.73㎡,老年活动中心341.77㎡,托老所1042.62㎡,基层社区用房903.53㎡,开闭所93.51㎡,门卫及值班44.28㎡,变配电415.74㎡,水箱间44.69㎡,一层地下室楼梯及管井102.81㎡;E-1-05地块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53331.9㎡,住宅46314.35㎡,商业1945.59㎡,商业餐饮2057.57,物业用房744.64㎡,基层社区用房352.76㎡,消控室97.21㎡,开闭所146.75㎡,青少年活动中心624.25㎡,配电房236.68㎡,计量间71.93㎡,值班26.1㎡,门卫26.1㎡,一层地下室独立井道与各幢管井及加压机房661.81㎡,地下室井道26.16㎡)。另架空层面积1593.58㎡,地下总建筑面积50013.09㎡。
经核对,该项目计容面积比规划许可增加了266.15㎡(其中E-1-03地块计容面积减少232.15㎡,住宅减少354.95㎡,商业增加109.51㎡,餐饮增加297.04㎡,物业用房减少356.58㎡,社区照料中心增加235.65㎡,社区医疗卫生站增加251.73㎡,老年活动中心增加32.77㎡,托老所增加44.62㎡,基层社区用房减少944.47㎡,开闭所减少32.49㎡,门卫及值班增加44.28㎡,变配电增加415.74㎡,水箱间增加44.69㎡,一层地下室楼梯及管井增加102.81㎡;E-1-05地块计容面积增加498.3㎡,住宅减少744.25㎡,商业减少9.41㎡,商业餐饮增加693.57㎡,物业用房增加374.64㎡,基层社区用房减少799.24㎡,消控室减少0.79㎡,开闭所增加20.75㎡,青少年活动中心增加174.25㎡,配电房增加236.68㎡,计量间增加71.93㎡,值班门卫增加52.2㎡,一层地下室独立井道与各幢管井及加压机房增加661.81㎡,地下室井道增加26.16㎡)。另两地块架空层增加104.03㎡,在合理误差范围内,地下室减少141.91㎡。两个地块公配设施可相互调剂设置,物业用房总计970.06㎡,满足地上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七的比例要求;开闭所合计240.26㎡,满足规划条件要求;社区用房合计1256.29㎡,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且对该项目规划核实持有异议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信访室申报(瓯海区府11号楼1楼)或瓯海区府2号楼资规窗口,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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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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