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规范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规范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略) 行政审批局
关于规范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排污许可证申请单位、持证单位:
**日,排污许可审批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行政审批局。为进一步强化申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排污许可证申报技 (略) 场,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结合目前申报量大的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排污许可证申请(含重新申请)、延续、变更和注销全部采取全流程网办,申请单位只需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提交申请和填报相关内容, (略)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现场办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略)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指南(试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在平台填写相关内容和提交相关材料,并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一)重新申请、延续申请(申请内容有变化的)、变更申请应对包括申报类型、变更原因、变更内容等进行详细说明,不得遗漏。
(二)排污单位聘请技术服务机构代为办理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的,请提供技术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三、申请单位主体责任
(一)申请单位应对所填报内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在审批过程中如发现申请单位有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的行为,审批部门将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同时将申请单位失信行为推送信用体系管理部门。
(二)申请单位应高度重视排污许可证申报内容填报质量,及时跟进申报和修改进度,保证按修改意见一次性完成修改。
存在以下情况的,审批部门将予以退回,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将重新计算审批时限:
1、申报材料不全或错误(如缺少总量交易/确权相关材料);
2、填报质量差、填报内容明显不符合规范;
3、多次修改后仍存在较多问题;
4、未完全落实修改意见等问题。
(三)对需现场核查的申请单位,应确保现场情况与申报内容一致,如不一致,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以上耽误时间由申请企业自行承担。
四、业务咨询方式
我局积极倡导不见面审批、无纸化审批,申请单位尽量采用电话和网络咨询方式,如需现场咨询请提供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咨询电话:0317-*
咨询邮箱:*@*26.com
(略) 行政审批局
**日
(略) 行政审批局
关于规范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排污许可证申请单位、持证单位:
**日,排污许可审批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行政审批局。为进一步强化申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排污许可证申报技 (略) 场,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结合目前申报量大的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排污许可证申请(含重新申请)、延续、变更和注销全部采取全流程网办,申请单位只需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提交申请和填报相关内容, (略)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现场办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略)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指南(试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在平台填写相关内容和提交相关材料,并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一)重新申请、延续申请(申请内容有变化的)、变更申请应对包括申报类型、变更原因、变更内容等进行详细说明,不得遗漏。
(二)排污单位聘请技术服务机构代为办理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的,请提供技术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三、申请单位主体责任
(一)申请单位应对所填报内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在审批过程中如发现申请单位有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的行为,审批部门将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同时将申请单位失信行为推送信用体系管理部门。
(二)申请单位应高度重视排污许可证申报内容填报质量,及时跟进申报和修改进度,保证按修改意见一次性完成修改。
存在以下情况的,审批部门将予以退回,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将重新计算审批时限:
1、申报材料不全或错误(如缺少总量交易/确权相关材料);
2、填报质量差、填报内容明显不符合规范;
3、多次修改后仍存在较多问题;
4、未完全落实修改意见等问题。
(三)对需现场核查的申请单位,应确保现场情况与申报内容一致,如不一致,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以上耽误时间由申请企业自行承担。
四、业务咨询方式
我局积极倡导不见面审批、无纸化审批,申请单位尽量采用电话和网络咨询方式,如需现场咨询请提供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咨询电话:0317-*
咨询邮箱:*@*26.com
(略) 行政审批局
**日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