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2年10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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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2年10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2年10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15:41:47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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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2年10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 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

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项 (略) 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梧桐乡境内

浙江 (略)

景宁抽水蓄能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1400MW(4×350MW),连续满发小时数6h。上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030m,死水位为998m,调节库容660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387m,死水位为353m,调节库容641万m3。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项目总投资*.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78.94万元。

环境影响信息公示自公布之日起连续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相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均未收到公众或相关单位对于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地表水:工程施工期取水以首先保障下游生态用水以及上下游生产生活用水为前提,上水库下泄不低于0.006m3/s的生态基流,同时每年4-10月需下泄0.005m3/s~0.046m3/s的灌溉流量;下库下泄不低于0.043m3/s的生态基流,同时每年4-10月需下泄0.001m3/s~0.004m3/s的灌溉流量。施工期污废水均进行处理后回用;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地下水:项目建设、生产运行的各个过程中,基本不涉及地下水环境问题,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生态环境:不影响评价区生态环境的连通性,斑块的种类组成、群落结构、生态特征等均未发生大的改变。17株古树及8株珍稀保护植物移栽保护。 声环境:工程施工期间需加强施工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措施,禁止夜间施工,以减少影响。 环境空气: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定期洒水、安装除尘设施、湿法加工工艺。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要用垃圾箱收集,运往丽水旺能垃圾焚烧厂无害化处理。施工期设置危废贮存间,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运行期少量污废水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8-*

通讯地址:景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反映对本公示建设项目的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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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 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

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项 (略) 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梧桐乡境内

浙江 (略)

景宁抽水蓄能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1400MW(4×350MW),连续满发小时数6h。上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030m,死水位为998m,调节库容660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387m,死水位为353m,调节库容641万m3。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项目总投资*.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78.94万元。

环境影响信息公示自公布之日起连续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相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均未收到公众或相关单位对于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地表水:工程施工期取水以首先保障下游生态用水以及上下游生产生活用水为前提,上水库下泄不低于0.006m3/s的生态基流,同时每年4-10月需下泄0.005m3/s~0.046m3/s的灌溉流量;下库下泄不低于0.043m3/s的生态基流,同时每年4-10月需下泄0.001m3/s~0.004m3/s的灌溉流量。施工期污废水均进行处理后回用;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地下水:项目建设、生产运行的各个过程中,基本不涉及地下水环境问题,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生态环境:不影响评价区生态环境的连通性,斑块的种类组成、群落结构、生态特征等均未发生大的改变。17株古树及8株珍稀保护植物移栽保护。 声环境:工程施工期间需加强施工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措施,禁止夜间施工,以减少影响。 环境空气: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定期洒水、安装除尘设施、湿法加工工艺。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要用垃圾箱收集,运往丽水旺能垃圾焚烧厂无害化处理。施工期设置危废贮存间,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运行期少量污废水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8-*

通讯地址:景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反映对本公示建设项目的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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