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春武玻陶原料厂年处理10万吨锂长石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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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春武玻陶原料厂年处理10万吨锂长石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袁州区春武玻陶原料厂年处理10万吨锂长石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袁州区春武玻陶原料厂年处理10万吨锂长石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略) 袁州区新坊镇路口村

建设单位

袁州区春武玻陶原料厂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袁州区春武玻陶原料厂年处理10万吨锂长石生产线 (略) 袁州区新坊镇路口村、现有厂区范围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8′48.35″,北纬27°39′37.78″。总占地面积23.4亩(约15600m2)。

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主要以锂长石矿尾矿、钢球、6-1浮选剂、六偏磷酸钠、聚合氯化铝、聚*烯酰胺等原辅材料,经粗破、中破、细破、筛分、球磨、磁选、旋流、浮选、脱水等工序生产各产品。

本项目产品方案:锂云母4224t/a、粗长石粉84581t/a。

改扩建后全厂的产品方案:高岭土精矿2万t/a、锂云母4224t/a、粗长石粉84581t/a。

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为防止废水收集过程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废水收集一律采用明管输送。选矿废水通过浓密池处理后上清液经管道排至沉淀池经絮凝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平台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作厂区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采用雨污分流,项目生产全部布置于厂房内,有效防止露天雨水冲刷造成的污染以及雨水进入原料仓库、产品仓库等的风险;初期雨水通过厂区周边雨水沟渠进入雨水收集池,在雨水收集池内经过沉淀后回用于选矿工序。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废气、堆场扬尘、装卸扬尘、运输扬尘以及车间无组织废气。

破碎、筛分粉尘在各产尘点采用集尘罩收集,经收集后采用湿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车间无组织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及道路运输扬尘等。对于破碎车间无组织粉尘,输送带应设置防尘罩,在各转运点上方设置喷雾洒水措施,车间勤洒水、勤清理,减少粉尘产生;料场和堆场扬尘采用车间封闭、喷雾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在装卸处配置洒水抑尘,不在敞开处进行装卸;通过对运输车辆加蓬盖,易洒落散装物料的卡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勤洒水,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车辆进出厂区需经洗车平台进行冲洗、限制车辆速度等措施。颗粒物的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破碎机、分筛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墙体隔声及距离的衰减等措施,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池收集泄漏废水、物料等,防止废水直排;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废机油泄漏至车间外。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袁州区春武玻陶原料厂年处理10万吨锂长石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袁州区春武玻陶原料厂年处理10万吨锂长石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略) 袁州区新坊镇路口村

建设单位

袁州区春武玻陶原料厂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袁州区春武玻陶原料厂年处理10万吨锂长石生产线 (略) 袁州区新坊镇路口村、现有厂区范围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8′48.35″,北纬27°39′37.78″。总占地面积23.4亩(约15600m2)。

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主要以锂长石矿尾矿、钢球、6-1浮选剂、六偏磷酸钠、聚合氯化铝、聚*烯酰胺等原辅材料,经粗破、中破、细破、筛分、球磨、磁选、旋流、浮选、脱水等工序生产各产品。

本项目产品方案:锂云母4224t/a、粗长石粉84581t/a。

改扩建后全厂的产品方案:高岭土精矿2万t/a、锂云母4224t/a、粗长石粉84581t/a。

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为防止废水收集过程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废水收集一律采用明管输送。选矿废水通过浓密池处理后上清液经管道排至沉淀池经絮凝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平台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作厂区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采用雨污分流,项目生产全部布置于厂房内,有效防止露天雨水冲刷造成的污染以及雨水进入原料仓库、产品仓库等的风险;初期雨水通过厂区周边雨水沟渠进入雨水收集池,在雨水收集池内经过沉淀后回用于选矿工序。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废气、堆场扬尘、装卸扬尘、运输扬尘以及车间无组织废气。

破碎、筛分粉尘在各产尘点采用集尘罩收集,经收集后采用湿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车间无组织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及道路运输扬尘等。对于破碎车间无组织粉尘,输送带应设置防尘罩,在各转运点上方设置喷雾洒水措施,车间勤洒水、勤清理,减少粉尘产生;料场和堆场扬尘采用车间封闭、喷雾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在装卸处配置洒水抑尘,不在敞开处进行装卸;通过对运输车辆加蓬盖,易洒落散装物料的卡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勤洒水,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车辆进出厂区需经洗车平台进行冲洗、限制车辆速度等措施。颗粒物的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破碎机、分筛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墙体隔声及距离的衰减等措施,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池收集泄漏废水、物料等,防止废水直排;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废机油泄漏至车间外。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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