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金属锂卤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江西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金属锂卤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鼎 (略) 年产30万立方金属锂卤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江西鼎 (略) 年产30万立方金属锂卤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略) 宜丰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江西鼎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斐然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鼎 (略) 年产30万立方金属锂卤水技改项 (略) (略) 宜丰工业园、公司现有用地范围内,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0"55.755",北纬28°24"0.226"。项目厂址东面为宜丰县 (略) ,南面为园区规划用地与农田,西面为宜 (略) ,北面为鹰美(宜丰) (略) 。全厂占地面积462.6亩。 本项目属技改工程,现厂内已投产年产新型微晶玻璃装饰材料100万平方米(2条生产线)、年产180万平方米轻质保温微晶一体板(4条生产线),未建工程为年产新型微晶玻璃装饰材料150万平方米(3条生产线),拟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改,将现有已投产年产180万平方米轻质保温微晶一体板改扩建项目中年产90万平方米轻质保温微晶一体板二条生产线改造为年产30万立方金属锂卤水二条生产线,技改内容:对现有2条线的辊道窑进行改造,新增相应的生产设备,改造一期成品仓库(技改后部分为仓库,部分为浸出车间),将一期成品仓库东侧改建为卤水浸出生产车间等,在浸出车间东侧依次新建卤水储罐区、浸出渣、净化渣暂存间。项目主要以锂云母精矿、石灰、硫酸钠、硫酸钙、水等原辅材料,经烘干、配料、混料、压制成型、焙烧、冷却、破碎、磨粉、浸出、过滤、净化、压滤分离等工序达到年产30万立方金属锂卤水。 技改后全厂产品方案:新型微晶玻璃装饰材料100万m2/a,轻质保温微晶一体板90万m2/a,金属锂卤水30万立方/a。 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占总投资的2.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碱液喷淋废水,地面拖洗废水,浸出渣洗涤废水,净化渣洗涤废水,实验分析化验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其中浸出渣洗涤废水、净化渣洗涤废水均回用于浸出工序,不得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得外排;碱液喷淋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实验分析化验废水经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废水中pH、CODcr、SS、氟化物、铊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茶头溪、最终汇入耶溪河、锦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烘干废气、料斗及输送含尘废气、焙烧烟气、破碎粉尘有组织粉尘,无组织废气包括料斗及输送含尘废气和破碎粉尘未收集到的无组织粉尘、压制成型粉尘、装卸及堆场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采用焙烧工段的尾气做热源干燥锂云母精矿,焙烧烟气与烘干废气一并处理。焙烧烟气与烘干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铊及其化合物、氨等,废气经风机抽至SCR脱硝+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各污染物经处理后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料斗及输送含尘废气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料斗及输送含尘废气及破碎粉尘未收集到的无组织粉尘,压制成型粉尘、装卸及堆场产生的粉尘。通过采用皮带输送物料在封闭车间进行,设置封闭式防尘罩,尽量降低进出料口的物料落差;各工艺操作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设备,对设备、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检修,保持装置气密性良好,规范生产操作,加强管理,定时洒水降尘,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和冲洗水槽,安排专人管理等措施减少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颗粒物的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 依托现有厂区内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定防渗设施牢固安全。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从生产使用、贮运等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运维检修。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项目1#生产车间、浸出车间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做好现有项目的环保污染防治设施。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鼎 (略) 年产30万立方金属锂卤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江西鼎 (略) 年产30万立方金属锂卤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略) 宜丰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江西鼎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斐然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鼎 (略) 年产30万立方金属锂卤水技改项 (略) (略) 宜丰工业园、公司现有用地范围内,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0"55.755",北纬28°24"0.226"。项目厂址东面为宜丰县 (略) ,南面为园区规划用地与农田,西面为宜 (略) ,北面为鹰美(宜丰) (略) 。全厂占地面积462.6亩。 本项目属技改工程,现厂内已投产年产新型微晶玻璃装饰材料100万平方米(2条生产线)、年产180万平方米轻质保温微晶一体板(4条生产线),未建工程为年产新型微晶玻璃装饰材料150万平方米(3条生产线),拟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改,将现有已投产年产180万平方米轻质保温微晶一体板改扩建项目中年产90万平方米轻质保温微晶一体板二条生产线改造为年产30万立方金属锂卤水二条生产线,技改内容:对现有2条线的辊道窑进行改造,新增相应的生产设备,改造一期成品仓库(技改后部分为仓库,部分为浸出车间),将一期成品仓库东侧改建为卤水浸出生产车间等,在浸出车间东侧依次新建卤水储罐区、浸出渣、净化渣暂存间。项目主要以锂云母精矿、石灰、硫酸钠、硫酸钙、水等原辅材料,经烘干、配料、混料、压制成型、焙烧、冷却、破碎、磨粉、浸出、过滤、净化、压滤分离等工序达到年产30万立方金属锂卤水。 技改后全厂产品方案:新型微晶玻璃装饰材料100万m2/a,轻质保温微晶一体板90万m2/a,金属锂卤水30万立方/a。 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占总投资的2.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碱液喷淋废水,地面拖洗废水,浸出渣洗涤废水,净化渣洗涤废水,实验分析化验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其中浸出渣洗涤废水、净化渣洗涤废水均回用于浸出工序,不得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得外排;碱液喷淋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实验分析化验废水经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废水中pH、CODcr、SS、氟化物、铊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茶头溪、最终汇入耶溪河、锦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烘干废气、料斗及输送含尘废气、焙烧烟气、破碎粉尘有组织粉尘,无组织废气包括料斗及输送含尘废气和破碎粉尘未收集到的无组织粉尘、压制成型粉尘、装卸及堆场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采用焙烧工段的尾气做热源干燥锂云母精矿,焙烧烟气与烘干废气一并处理。焙烧烟气与烘干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铊及其化合物、氨等,废气经风机抽至SCR脱硝+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各污染物经处理后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料斗及输送含尘废气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料斗及输送含尘废气及破碎粉尘未收集到的无组织粉尘,压制成型粉尘、装卸及堆场产生的粉尘。通过采用皮带输送物料在封闭车间进行,设置封闭式防尘罩,尽量降低进出料口的物料落差;各工艺操作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设备,对设备、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检修,保持装置气密性良好,规范生产操作,加强管理,定时洒水降尘,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和冲洗水槽,安排专人管理等措施减少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颗粒物的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 依托现有厂区内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定防渗设施牢固安全。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从生产使用、贮运等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运维检修。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项目1#生产车间、浸出车间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做好现有项目的环保污染防治设施。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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