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2-11-23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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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2-11-2316: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晶 (略) 年产12700吨光伏胶项目

(略) 五洲大道1258号1楼

浙江晶 (略)

本项目企业拟投资8801万元,租用义乌 (略) 厂房6700平方米,新购光伏胶自动化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采用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及全密闭搅拌工艺实现年产12700吨光伏胶。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2、废气:抽真空废气经1套“离心丝网过滤层+两级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储罐呼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同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粉料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去除后21m高空排放

3、噪声:合理总平布局,充分利用建筑物本身有效隔声;对等高噪声设备做好防震、隔声;加强厂区绿化,车间周围加大绿化力度,从而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企业定期做好设备检修工作,以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4、固废: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原料含危险固废包装桶、废离心丝网、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劳保用品、含油废零部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

铁路义乌站高架站房北广场综合配套工程(含梅山大道)

梅山大道西起机场路,经过宗泽北路、北广场、站东路,终点位于G235交叉口

义乌铁路与综合枢纽建设管理指挥部

铁路义乌站高架站房北广场综合配套工程(含梅山大道),包括北广场建设工程、北广场东侧地块综合开发建设工程、北广场西北侧地块高新产业园建设工程、 (略) 梅山大道建设工程、义乌站北站房建设工程等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梅山大道长度3.026km, 道路标准段红线宽度36m,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西起机场路,经过宗泽北路、北广场、站东路,终点位于G235交叉口。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道路两侧设有排水沟、边沟与急流槽。

2、废气:机动车辆所排放的尾气达到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交通管理,逐步要求车辆装配汽车尾气净化器。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为了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大力推荐使用清洁燃料,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实行路检和年检,并且本路段经营管理部门有权禁止超标机动车通行。运输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一定要采用加盖专用遮盖逢布,防止物料洒落现象发生,道路经常洒水,减少车辆驶过时产生的扬尘。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利用植被净化空气,降低路面尘粒,以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

3、噪声:在敏感点区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对距离较近的俊塘村部分居民建筑物设置隔声窗。侧重加强道路两侧绿化,采取高乔木低灌木混合种植。建设单位预留噪声跟踪监测费用,定期对公路沿线的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

4、固废:路面垃圾及时清扫,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日至**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 (略) 望道路3 (略) 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晶 (略) 年产12700吨光伏胶项目

(略) 五洲大道1258号1楼

浙江晶 (略)

本项目企业拟投资8801万元,租用义乌 (略) 厂房6700平方米,新购光伏胶自动化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采用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及全密闭搅拌工艺实现年产12700吨光伏胶。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2、废气:抽真空废气经1套“离心丝网过滤层+两级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储罐呼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同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粉料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去除后21m高空排放

3、噪声:合理总平布局,充分利用建筑物本身有效隔声;对等高噪声设备做好防震、隔声;加强厂区绿化,车间周围加大绿化力度,从而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企业定期做好设备检修工作,以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4、固废: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原料含危险固废包装桶、废离心丝网、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劳保用品、含油废零部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

铁路义乌站高架站房北广场综合配套工程(含梅山大道)

梅山大道西起机场路,经过宗泽北路、北广场、站东路,终点位于G235交叉口

义乌铁路与综合枢纽建设管理指挥部

铁路义乌站高架站房北广场综合配套工程(含梅山大道),包括北广场建设工程、北广场东侧地块综合开发建设工程、北广场西北侧地块高新产业园建设工程、 (略) 梅山大道建设工程、义乌站北站房建设工程等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梅山大道长度3.026km, 道路标准段红线宽度36m,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西起机场路,经过宗泽北路、北广场、站东路,终点位于G235交叉口。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道路两侧设有排水沟、边沟与急流槽。

2、废气:机动车辆所排放的尾气达到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交通管理,逐步要求车辆装配汽车尾气净化器。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为了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大力推荐使用清洁燃料,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实行路检和年检,并且本路段经营管理部门有权禁止超标机动车通行。运输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一定要采用加盖专用遮盖逢布,防止物料洒落现象发生,道路经常洒水,减少车辆驶过时产生的扬尘。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利用植被净化空气,降低路面尘粒,以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

3、噪声:在敏感点区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对距离较近的俊塘村部分居民建筑物设置隔声窗。侧重加强道路两侧绿化,采取高乔木低灌木混合种植。建设单位预留噪声跟踪监测费用,定期对公路沿线的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

4、固废:路面垃圾及时清扫,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日至**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 (略) 望道路3 (略) 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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