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雷斯达传动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台特种作业用传动设备外壳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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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雷斯达传动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台特种作业用传动设备外壳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 (略) 年加工5000台特种作业用传动设备外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日-**日。电话:0379-*传真0379-*通讯地址: (略) 洛龙区广利街政和路交叉口向南130米路南洛龙 (略) 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洛 (略) 年加工5000台特种作业用传动设备外壳项目

(略) 洛龙区关林路997号

洛 (略)

河南众本 (略)

项 (略) 洛龙区产业集聚区,利用洛 (略) 现有车间,新建一座喷烘一体房,主要为公司现有特种作业用传动设备外壳喷漆、组装。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属于改建项目。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喷枪清洗、调漆、喷漆及烘干均在喷烘一体房内操作,废气主要为漆雾和非*烷总烃。废气经负压收集+纸盒漆雾净化处理+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限值;非*烷总烃应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 (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中规定限值以及《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排放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产品表面清洗废水。厂区新建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全厂清洗废水均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放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风机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车间墙壁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东、南、西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厂界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水性漆桶在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后由厂家回收,漆渣在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后随生活垃圾一同处置;项目废纸盒、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洗枪液回用喷漆不外排。



关于**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 (略) 年加工5000台特种作业用传动设备外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日-**日。电话:0379-*传真0379-*通讯地址: (略) 洛龙区广利街政和路交叉口向南130米路南洛龙 (略) 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洛 (略) 年加工5000台特种作业用传动设备外壳项目

(略) 洛龙区关林路997号

洛 (略)

河南众本 (略)

项 (略) 洛龙区产业集聚区,利用洛 (略) 现有车间,新建一座喷烘一体房,主要为公司现有特种作业用传动设备外壳喷漆、组装。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属于改建项目。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喷枪清洗、调漆、喷漆及烘干均在喷烘一体房内操作,废气主要为漆雾和非*烷总烃。废气经负压收集+纸盒漆雾净化处理+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限值;非*烷总烃应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 (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中规定限值以及《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排放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产品表面清洗废水。厂区新建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全厂清洗废水均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放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风机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车间墙壁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东、南、西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厂界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水性漆桶在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后由厂家回收,漆渣在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后随生活垃圾一同处置;项目废纸盒、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洗枪液回用喷漆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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