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钟山县公安镇山体公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钟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钟山县公安镇山体公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钟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钟山县公安镇山体公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钟住建函〔2022〕57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顺利推进我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旅游能力、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同意建设钟山县公安镇山体公园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5-*)。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依山而建,拟建成山体公园38029.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园入口2个,休闲步道729平方米(宽1.8米),园路79.8平方米,通透式围墙25米,宣传文化墙40米,公厕1座,上山步道333平方米(透水砖、宽1.8米),树池88米,场地硬化32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35盏,绿化1000平方米。
三、项目建设地点:钟山县公安镇政府北面、公安中心校南面、紧邻二中路。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70.6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补助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
五、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六、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七、请项目建设单位每月21-28日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登录网址:http://**)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进行举报。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钟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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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钟山县公安镇山体公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钟住建函〔2022〕57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顺利推进我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旅游能力、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同意建设钟山县公安镇山体公园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5-*)。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依山而建,拟建成山体公园38029.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园入口2个,休闲步道729平方米(宽1.8米),园路79.8平方米,通透式围墙25米,宣传文化墙40米,公厕1座,上山步道333平方米(透水砖、宽1.8米),树池88米,场地硬化32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35盏,绿化1000平方米。
三、项目建设地点:钟山县公安镇政府北面、公安中心校南面、紧邻二中路。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70.6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补助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
五、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六、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七、请项目建设单位每月21-28日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登录网址:http://**)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进行举报。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钟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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