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敏感目标保护与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锅炉改造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蒸汽冷凝水和锅炉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改建后,锅炉烟气的产生及排放发生变化,其余废气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与原报告及环评批复中一致。锅炉烟气经收集再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鼓风机、引风机、除渣机、电动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噪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灰渣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交由当地居民用作农肥,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5.切实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制度,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控制环境污染亊故的发生。 本项目需购买总量指标:SO2:0.14吨/年,NOx:0.82吨/年。 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须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建设项目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设中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监管和日常环境 (略) 武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