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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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州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28号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

电话

1

关于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

光伏建设项目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

海南州黄河 (略)

(略)

工程内容主要为:该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1-*)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中心坐标为北纬 35°59′12.4″,东经 100°14′1.41″。本项目总规模为7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792.592MWp。光伏组件阵列设置3.15MW子方阵218个,2.5MW子方阵11个,2.0MW子方阵7个,共计236个光伏发电单元组成。本项目拟设置7个光伏发电区域,每个光伏发电区通过6回35kV汇集线路接入拟定的35kV汇集站,通过1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拟建330kV汇集站(35kV汇集站和330kV汇集站不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

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生态:施工期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永临结合,施工车辆沿本次拟建道路及园区已有道路行驶,严禁随意碾压草坪,并设置醒目指示牌。施工期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范围和面积,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各类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并结合项目区特点进行生态恢复。

(2)水环境:施工期洗漱废水泼洒抑尘,其他生活污水通过防渗旱厕集中收集,定期清掏外运处置;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大气环境:施工期间应特别加强对施工场地扬尘的防治,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密闭、覆盖等措施,避免沿途洒落或起尘;临时堆土场、建筑材料应用防尘网遮盖,防止扬尘二次污染。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作业。

(4)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场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规范贮存;按要求设置事故油池,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环境污染,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清运,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5)噪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降低和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州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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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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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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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

光伏建设项目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

海南州黄河 (略)

(略)

工程内容主要为:该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1-*)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中心坐标为北纬 35°59′12.4″,东经 100°14′1.41″。本项目总规模为7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792.592MWp。光伏组件阵列设置3.15MW子方阵218个,2.5MW子方阵11个,2.0MW子方阵7个,共计236个光伏发电单元组成。本项目拟设置7个光伏发电区域,每个光伏发电区通过6回35kV汇集线路接入拟定的35kV汇集站,通过1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拟建330kV汇集站(35kV汇集站和330kV汇集站不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

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生态:施工期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永临结合,施工车辆沿本次拟建道路及园区已有道路行驶,严禁随意碾压草坪,并设置醒目指示牌。施工期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范围和面积,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各类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并结合项目区特点进行生态恢复。

(2)水环境:施工期洗漱废水泼洒抑尘,其他生活污水通过防渗旱厕集中收集,定期清掏外运处置;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大气环境:施工期间应特别加强对施工场地扬尘的防治,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密闭、覆盖等措施,避免沿途洒落或起尘;临时堆土场、建筑材料应用防尘网遮盖,防止扬尘二次污染。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作业。

(4)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场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规范贮存;按要求设置事故油池,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环境污染,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清运,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5)噪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降低和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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