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乐清市民生实事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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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乐清市民生实事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民生实事消防有关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22〕11 号)、《关于开展202 (略) 民生实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乐消安委办〔2022〕186号)等文件要求,市消安委办于**日至10月31日 (略) 700户独居老人、行动不便的独居残障人士居所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及300幢高层建筑安装电动自行车禁入公共门厅、电梯轿厢智能识别系统项目进行实地验收,目前,700户弱势群体改造提升及300幢高层建筑安装电动自行车禁入公共门厅、电梯轿厢智能识别系统项目全部合格。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日至**日,对公示结果有意见和异议的,在公示期 (略) 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举报电话:*。

公示结束后,市财政将按规定流程发放补助经费,各乡镇(街道)要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至实施单位,不得截留、移用、挪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11.22 附件1:民生实事验收汇总表.xls

2.2022.11.23附件2 2022年民生实事700户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验收花名册(公示).xlsx

3.2022.11.23附件320 (略) 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综合管控系统验收花名册(公示).xlsx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民生实事消防有关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22〕11 号)、《关于开展202 (略) 民生实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乐消安委办〔2022〕186号)等文件要求,市消安委办于**日至10月31日 (略) 700户独居老人、行动不便的独居残障人士居所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及300幢高层建筑安装电动自行车禁入公共门厅、电梯轿厢智能识别系统项目进行实地验收,目前,700户弱势群体改造提升及300幢高层建筑安装电动自行车禁入公共门厅、电梯轿厢智能识别系统项目全部合格。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日至**日,对公示结果有意见和异议的,在公示期 (略) 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举报电话:*。

公示结束后,市财政将按规定流程发放补助经费,各乡镇(街道)要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至实施单位,不得截留、移用、挪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11.22 附件1:民生实事验收汇总表.xls

2.2022.11.23附件2 2022年民生实事700户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验收花名册(公示).xlsx

3.2022.11.23附件320 (略) 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综合管控系统验收花名册(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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