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1、2、3号炉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吉林省吉林市经济开发区新力路1号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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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1、2、3号炉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吉林省吉林市经济开发区新力路1号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吉 (略) 1、2、3号炉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
(略) 经济开发区新力路1号吉 (略) 院内10000
吉 (略) 王海国
82008200
**
改建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通过对5号吸收塔整体抬高4.3米,内部构件全部拆除更换,增加一层喷淋层,更换其它三层喷淋层,更换塔内三层除雾器等设备,采用高效除雾器,确保烟囱出口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小于35mg/m3;(2)脱硝系统3台炉各增加一层催化剂模块,其它两层模块再生,确保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50mg/m3;(3)3台炉除尘器二、三、四电场静电除尘器拆除,更换为电袋除尘,除尘效率99.8%,确保烟尘排放小于10mg/m3。
废气有环保措施:
1、2、3号炉产生的烟尘采取低氮燃烧技术+SCR脱硝技术、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措施后通过高210米、内径6.5米烟囱排放至大气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沉淀措施后通过专用管线排放至七家子污水处理厂, (略) 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沉淀、澄清措施后通过专用管线排放至七家子污水处理厂, (略) 管网
固废环保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粉煤灰、炉渣、除尘灰外卖、脱硫石膏外售给建筑材料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噪声有环保措施:
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行期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防止发生噪声扰民事件。
生态影响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属环保改造项目,建成投运后,排烟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 98.8%以上,NOx排放量减少 88.89%(1#和 3#机组)、92.86%(2#机组)以上,按年利用小时 6000h 计(根据原新建时技术协议确定),SO2 含量 3300mg/Nm(设计煤种、干基、6%O2)时,超低排放改造后每年新增脱除 SO2 量 464.7t;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要求。该项目的建成,对 (略) 及周围地区大气污染指数,改善环境条件,都具有深远意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吉 (略) 1、2、3号炉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
(略) 经济开发区新力路1号吉 (略) 院内10000
吉 (略) 王海国
82008200
**
改建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通过对5号吸收塔整体抬高4.3米,内部构件全部拆除更换,增加一层喷淋层,更换其它三层喷淋层,更换塔内三层除雾器等设备,采用高效除雾器,确保烟囱出口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小于35mg/m3;(2)脱硝系统3台炉各增加一层催化剂模块,其它两层模块再生,确保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50mg/m3;(3)3台炉除尘器二、三、四电场静电除尘器拆除,更换为电袋除尘,除尘效率99.8%,确保烟尘排放小于10mg/m3。
废气有环保措施:
1、2、3号炉产生的烟尘采取低氮燃烧技术+SCR脱硝技术、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措施后通过高210米、内径6.5米烟囱排放至大气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沉淀措施后通过专用管线排放至七家子污水处理厂, (略) 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沉淀、澄清措施后通过专用管线排放至七家子污水处理厂, (略) 管网
固废环保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粉煤灰、炉渣、除尘灰外卖、脱硫石膏外售给建筑材料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噪声有环保措施:
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行期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防止发生噪声扰民事件。
生态影响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属环保改造项目,建成投运后,排烟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 98.8%以上,NOx排放量减少 88.89%(1#和 3#机组)、92.86%(2#机组)以上,按年利用小时 6000h 计(根据原新建时技术协议确定),SO2 含量 3300mg/Nm(设计煤种、干基、6%O2)时,超低排放改造后每年新增脱除 SO2 量 464.7t;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要求。该项目的建成,对 (略) 及周围地区大气污染指数,改善环境条件,都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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