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陆和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湖南省陆和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和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 邮 编:*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和 (略) 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和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双峰县井字镇约溪村 |
环评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顺应发展需求, (略) *和 (略) 拟投资2000万元, (略) *和 (略) 现有加工区及扩界后双峰县井字镇约溪建筑用花岗岩矿基础上建设《 (略) *和 (略) 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双峰县井字镇约溪村(矿山地理坐标:112°22′33″E~112°22′55″E,27°26′20″N~27°26′36″N;加工区中心地理坐标:112°22′6.64298″E,27°26′21.79989″N)。 项目用地:总占地面积*m2,其中矿区面积0.1701km2,加工区占地面积97949m2。 项目建成后矿山将形成年开采200万吨花岗岩生产规模,配套的加工区设有骨料、机制砂、石粉生产车间,年处理自产的200万吨花岗岩,年产170万吨骨料、30万吨石粉;加工区设有预拌混凝土生产车间、干粉预拌砂浆生产车间年产2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40万吨干粉预拌砂浆。 加工区自产的170万吨骨料中约71万t/a直接作为骨料产品外售,19万吨作为本项目预拌混凝土生产车间生产用原材料,剩余的80万吨生产机制砂。 80万吨机制砂中约29.52万t/a直接作为机制砂产品外售,剩余50.48万吨作为预拌混凝土和干粉预拌砂浆原材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1)施工期:①定期洒水抑尘;②物料堆放加盖或设置围挡,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闭安全网;③密闭式运输;④车辆冲洗。 (2)运营期: a、①采矿区采取洒水、喷淋、湿式作业;②加工区卸料平台设置喷淋装置,卸料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处理后排放;③中间料场及砂石骨料仓设置喷淋装置;④破碎、整形、筛分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5#)处理后排放;⑤密闭式运输,设置洗车平台,进出车辆冲洗。以上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b、①筒仓呼吸口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②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③制砂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6#)处理后排放,该部分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c、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限值后外排。 废水:(1)施工期:①施工场地经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车辆清洗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运营期:①采矿区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兼做初期雨水池)处理临时堆土场淋滤废水,不外排;②加工区设置1#沉淀池处理搅拌设备清洗废水、作业地面冲洗废水,不外排;③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进口洗车平台2#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④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⑤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噪声:(1)施工期: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布局;②设置临时隔声屏障;③文明施工;④选用低噪声设备。 (2)运营期: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机械设备、运输车辆;②合理布局;③基础减振;④运输车辆限速、禁鸣;⑤合理设置装药量、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⑥厂房、山体隔声、绿化吸声、距离衰减。 固废:(1)施工期: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②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部分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外运至指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2)运营期:①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②不合格荒料堆存于临时堆土场,用于矿山回填、公路建设时作路基填料等;③剥离土石堆存于临时堆土场,用于矿山回填与生态恢复、公路建设时作路基填料等;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收集的沉渣收集后由回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⑤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风险: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渗漏措施,对非矿物油采用专门的容器进行储存;在柴油罐区设置导流槽,定期检查柴油储罐,配备防毒面具、防护服等事故应急救援器材,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药品及设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和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 邮 编:*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和 (略) 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和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双峰县井字镇约溪村 |
环评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顺应发展需求, (略) *和 (略) 拟投资2000万元, (略) *和 (略) 现有加工区及扩界后双峰县井字镇约溪建筑用花岗岩矿基础上建设《 (略) *和 (略) 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双峰县井字镇约溪村(矿山地理坐标:112°22′33″E~112°22′55″E,27°26′20″N~27°26′36″N;加工区中心地理坐标:112°22′6.64298″E,27°26′21.79989″N)。 项目用地:总占地面积*m2,其中矿区面积0.1701km2,加工区占地面积97949m2。 项目建成后矿山将形成年开采200万吨花岗岩生产规模,配套的加工区设有骨料、机制砂、石粉生产车间,年处理自产的200万吨花岗岩,年产170万吨骨料、30万吨石粉;加工区设有预拌混凝土生产车间、干粉预拌砂浆生产车间年产2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40万吨干粉预拌砂浆。 加工区自产的170万吨骨料中约71万t/a直接作为骨料产品外售,19万吨作为本项目预拌混凝土生产车间生产用原材料,剩余的80万吨生产机制砂。 80万吨机制砂中约29.52万t/a直接作为机制砂产品外售,剩余50.48万吨作为预拌混凝土和干粉预拌砂浆原材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1)施工期:①定期洒水抑尘;②物料堆放加盖或设置围挡,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闭安全网;③密闭式运输;④车辆冲洗。 (2)运营期: a、①采矿区采取洒水、喷淋、湿式作业;②加工区卸料平台设置喷淋装置,卸料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处理后排放;③中间料场及砂石骨料仓设置喷淋装置;④破碎、整形、筛分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5#)处理后排放;⑤密闭式运输,设置洗车平台,进出车辆冲洗。以上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b、①筒仓呼吸口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②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③制砂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6#)处理后排放,该部分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c、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限值后外排。 废水:(1)施工期:①施工场地经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车辆清洗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运营期:①采矿区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兼做初期雨水池)处理临时堆土场淋滤废水,不外排;②加工区设置1#沉淀池处理搅拌设备清洗废水、作业地面冲洗废水,不外排;③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进口洗车平台2#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④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⑤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噪声:(1)施工期: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布局;②设置临时隔声屏障;③文明施工;④选用低噪声设备。 (2)运营期: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机械设备、运输车辆;②合理布局;③基础减振;④运输车辆限速、禁鸣;⑤合理设置装药量、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⑥厂房、山体隔声、绿化吸声、距离衰减。 固废:(1)施工期: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②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部分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外运至指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2)运营期:①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②不合格荒料堆存于临时堆土场,用于矿山回填、公路建设时作路基填料等;③剥离土石堆存于临时堆土场,用于矿山回填与生态恢复、公路建设时作路基填料等;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收集的沉渣收集后由回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⑤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风险: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渗漏措施,对非矿物油采用专门的容器进行储存;在柴油罐区设置导流槽,定期检查柴油储罐,配备防毒面具、防护服等事故应急救援器材,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药品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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