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海·锦绣山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关于益海·锦绣山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机构: |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日 | |
索引号: | *70U/2022-36800 | 发布日期: | **日 | |
发文字号: | 浦发改投资〔2022〕54号 |
浦北县元 (略) :
你公司报来《关于益海·锦绣山湖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广西钦州 (略) 对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浦北县元 (略) 拟建益海·锦绣山湖项目(项目代码:2112-*-04-01-*)节能报告及评审意见。
二、项目建设地点:浦北县县城金浦新区金浦大街北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0836.17m2(约76.25亩),占地面积11497.36m2,总建筑面积*.63m2,新建10栋商住楼,住宅总户数1339户,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8m2、商业建筑面积10152.91m2、地下建筑面积27540.12m2、其他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118.72m2,配套建设消防、水电、绿化、停车位等设施。
四、项目能源消耗情况
本项目能源消耗种类主要为电、天然气、水,年综合能耗为1191.24/2569.02tce(当量值/等价值),其中年耗电量为881.47/2259.25万kWh(当量值/等价值)、年耗天然气量309.77万m、年耗水量7.18万㎡。
五、对项目所在地影响
项目预期于2025年1月投产,项目年能源消费增量占广西区“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的比重为m=0.0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量占所在地新增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比例m≤1,影响较小。项目年能源消费 (略) “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的比重为m=0.2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量占所在地新增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比例 m≤1,影响较小。
六、你公司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落实建筑节能措施。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标准优化总平规划布局以及建筑施工设计,采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以及施工技术;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利用以及绿色建筑措施。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变压器、照明器具、水泵、风机等要选用达到国家能效要求的产品和设备,杜绝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及设备。
(三)切实加强用能管理。建立健全用能管理机构以及相关制度;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认真开展用能监测以及用能统计,及时发现和处理用能异常问题;做好用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确保设备高效运行。
七、未按本审查意见要求落实节能措施的,将由县节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八、项目竣工后,由节能主管部门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九、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若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浦北县纪委监委驻浦北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
**日发布机构: |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日 | |
索引号: | *70U/2022-36800 | 发布日期: | **日 | |
发文字号: | 浦发改投资〔2022〕54号 |
浦北县元 (略) :
你公司报来《关于益海·锦绣山湖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广西钦州 (略) 对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浦北县元 (略) 拟建益海·锦绣山湖项目(项目代码:2112-*-04-01-*)节能报告及评审意见。
二、项目建设地点:浦北县县城金浦新区金浦大街北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0836.17m2(约76.25亩),占地面积11497.36m2,总建筑面积*.63m2,新建10栋商住楼,住宅总户数1339户,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8m2、商业建筑面积10152.91m2、地下建筑面积27540.12m2、其他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118.72m2,配套建设消防、水电、绿化、停车位等设施。
四、项目能源消耗情况
本项目能源消耗种类主要为电、天然气、水,年综合能耗为1191.24/2569.02tce(当量值/等价值),其中年耗电量为881.47/2259.25万kWh(当量值/等价值)、年耗天然气量309.77万m、年耗水量7.18万㎡。
五、对项目所在地影响
项目预期于2025年1月投产,项目年能源消费增量占广西区“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的比重为m=0.0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量占所在地新增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比例m≤1,影响较小。项目年能源消费 (略) “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的比重为m=0.2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量占所在地新增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比例 m≤1,影响较小。
六、你公司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落实建筑节能措施。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标准优化总平规划布局以及建筑施工设计,采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以及施工技术;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利用以及绿色建筑措施。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变压器、照明器具、水泵、风机等要选用达到国家能效要求的产品和设备,杜绝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及设备。
(三)切实加强用能管理。建立健全用能管理机构以及相关制度;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认真开展用能监测以及用能统计,及时发现和处理用能异常问题;做好用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确保设备高效运行。
七、未按本审查意见要求落实节能措施的,将由县节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八、项目竣工后,由节能主管部门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九、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若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浦北县纪委监委驻浦北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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