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品处置通告(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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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物品处置通告(202203)

  迳头镇依法行使已授权下放的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加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运)河砂违法行为。自**日至**日期间,我镇执法人员在辖区河道范围内多个非法采(运)河砂现场,依法扣押拖拉机8辆、三轮摩托车2辆、摩托车7辆、抽砂机5台等物品(详见附件)。

  因暂未能查明涉案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请上述涉案物品的权属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接受处理或协助调查。逾期未到本机关接受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的,我镇将依照《 (略) 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等相关规定对上述涉案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依法进行一次性的报废拆解、变卖。

  特此通告。


附件:涉嫌违法物品文档(1-4).doc

  联系地址: (略) 佛冈县迳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联系人:朱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


佛冈县迳头镇人民政府

**日

  迳头镇依法行使已授权下放的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加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运)河砂违法行为。自**日至**日期间,我镇执法人员在辖区河道范围内多个非法采(运)河砂现场,依法扣押拖拉机8辆、三轮摩托车2辆、摩托车7辆、抽砂机5台等物品(详见附件)。

  因暂未能查明涉案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请上述涉案物品的权属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接受处理或协助调查。逾期未到本机关接受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的,我镇将依照《 (略) 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等相关规定对上述涉案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依法进行一次性的报废拆解、变卖。

  特此通告。


附件:涉嫌违法物品文档(1-4).doc

  联系地址: (略) 佛冈县迳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联系人:朱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


佛冈县迳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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