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思瑞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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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思瑞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思瑞克斯(中国)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11月 24日至 **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思瑞克斯(中国) (略) 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思瑞克斯(中国) (略)

项目概况

思瑞克斯(中国) (略) 建设地 (略) 增城区宁西街新和北路27号。项目扩建前占地面积16954.2平方米,建筑面积50306平方米,项目扩建后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不变,于2020年取得环评批复(穗增环评〔2020〕28 号),2021年完成《思瑞克斯(中国) (略) 生产温控器、连接器、过滤器、限流阀及发热管组件等电子设备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你公司因发展需要进行扩建,新增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增加产品类型。扩建完成后年产新增水壶(JUG)300千件、水壶(IKETTL)1千件。项目扩建不新增员工,均在厂内就餐,但不在厂内住宿。扩建前全年工作240天,两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扩建后全年工作330天,两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扩建不新增生活污水,新增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苯*烯、*苯、*苯等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50%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调墨、丝印、移印、清洗等工序产生的VOCs、*苯与二*苯合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排气筒总VOCs排放限值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II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清洗工序产生的VOCs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参照《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打胶、装胶、烘干工序产生的VOC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三)项目东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思瑞克斯(中国)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11月 24日至 **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思瑞克斯(中国) (略) 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思瑞克斯(中国) (略)

项目概况

思瑞克斯(中国) (略) 建设地 (略) 增城区宁西街新和北路27号。项目扩建前占地面积16954.2平方米,建筑面积50306平方米,项目扩建后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不变,于2020年取得环评批复(穗增环评〔2020〕28 号),2021年完成《思瑞克斯(中国) (略) 生产温控器、连接器、过滤器、限流阀及发热管组件等电子设备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你公司因发展需要进行扩建,新增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增加产品类型。扩建完成后年产新增水壶(JUG)300千件、水壶(IKETTL)1千件。项目扩建不新增员工,均在厂内就餐,但不在厂内住宿。扩建前全年工作240天,两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扩建后全年工作330天,两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扩建不新增生活污水,新增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苯*烯、*苯、*苯等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50%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调墨、丝印、移印、清洗等工序产生的VOCs、*苯与二*苯合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排气筒总VOCs排放限值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II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清洗工序产生的VOCs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参照《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打胶、装胶、烘干工序产生的VOC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三)项目东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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