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4000吨果蔬罐头深加工项目变更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年产14000吨果蔬罐头深加工项目变更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索 引 号:LA0020/2022-30862
发文机关: 乐安县环保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
年产14000吨果蔬罐头深加工项目变更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年产14000吨果蔬罐头深加工项目变更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14000吨果蔬罐头深加工项目变更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通讯地址: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
项目名称 | 年产14000吨果蔬罐头深加工项目变更报告 |
建设地点 | (略) 乐安县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年产14000吨果蔬罐头深加工项目变更报告; (2)建设单位: (略) ; (3)建设地点:本项 (略) (略) 乐安县工业园区 (略) 锅炉房,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0′24.44″,北纬27°22′15.43″; (4)建设性质:重大变更; (5)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5)占地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500m2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锅炉 | 锅炉烟气 | 耐高温布袋除尘器 35m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标准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 | -- | -- |
声环境 | 设备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隔声、距离衰减、减震、消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处理。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各生产区地面硬化,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按防渗要求做好防渗处理,以防污染物渗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制定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 |||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项目厂房地面已全部进行硬底化处理,均为混凝土硬化地面,无裸露地表。 2、按时检查、维修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确保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2、在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故障时,应当停工减少有机废气非正常外排对大气产生的影响。 4、配备消防器材、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 8、 加强工人安全生产培训,进行防火演练等应急演练。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环保设备应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台账管理等。 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简化管理): ①在排污许可管理中,应严格按照本评价的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 ②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应严格核定排放口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排放口的污染物种类、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计划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 ③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竣工验收管理要求:在拿到批文并投产后,需要立即进行自主验收。 |
索 引 号:LA0020/2022-30862
发文机关: 乐安县环保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
年产14000吨果蔬罐头深加工项目变更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年产14000吨果蔬罐头深加工项目变更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14000吨果蔬罐头深加工项目变更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通讯地址: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
项目名称 | 年产14000吨果蔬罐头深加工项目变更报告 |
建设地点 | (略) 乐安县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年产14000吨果蔬罐头深加工项目变更报告; (2)建设单位: (略) ; (3)建设地点:本项 (略) (略) 乐安县工业园区 (略) 锅炉房,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0′24.44″,北纬27°22′15.43″; (4)建设性质:重大变更; (5)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5)占地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500m2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锅炉 | 锅炉烟气 | 耐高温布袋除尘器 35m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标准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 | -- | -- |
声环境 | 设备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隔声、距离衰减、减震、消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处理。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各生产区地面硬化,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按防渗要求做好防渗处理,以防污染物渗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制定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 |||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项目厂房地面已全部进行硬底化处理,均为混凝土硬化地面,无裸露地表。 2、按时检查、维修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确保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2、在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故障时,应当停工减少有机废气非正常外排对大气产生的影响。 4、配备消防器材、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 8、 加强工人安全生产培训,进行防火演练等应急演练。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环保设备应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台账管理等。 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简化管理): ①在排污许可管理中,应严格按照本评价的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 ②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应严格核定排放口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排放口的污染物种类、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计划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 ③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竣工验收管理要求:在拿到批文并投产后,需要立即进行自主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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