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练塘镇太北村2016年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和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练塘镇太北村2016年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和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2〕941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青浦区练塘镇太北村2016年中小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请示》(青水项〔202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因临河坟墓、葡萄园、竹林、鱼塘等协调未果,原则同意顾林河、大田江、北小圩江、二号浜斗取消护岸(坡)3627米。
二、为配合美丽乡村建设,与上下游护岸结构协调一致,原则同意顾巷南村江增加连锁砌块护岸118.7米,顾巷北村江增加浆砌块石护岸117米。
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原则同意取消亲水平台3座、桥梁2座、防汛通道4360平方米、绿化22832平方米;增加水桥28座;顾林河N0+009、N0+644处分别增设凉亭1座,凉亭费用由你区承担。
四、为配合美丽乡村建设,与上下游护岸结构协调一致,原则同意顾林河169米水工保护毯+钢筋砼小挡墙变更为浆砌块石挡墙,顾巷南村江335米水工保护毯+素砼护脚变更为连锁砌块护岸。
五、为保证临河道路通行安全,原则同意对北小圩江、北王浜1-3浜江、顾巷北村2546米护岸增设小挡墙加高,北王浜1-3浜江、北王浜5-6浜江779米叠石+浆砌块石挡墙顶高程加高至2.9-3.75米,二号浜斗331米仿木桩护岸桩顶高程变更为3米。
六、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七、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项目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日印发
沪水务〔2022〕941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青浦区练塘镇太北村2016年中小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请示》(青水项〔202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因临河坟墓、葡萄园、竹林、鱼塘等协调未果,原则同意顾林河、大田江、北小圩江、二号浜斗取消护岸(坡)3627米。
二、为配合美丽乡村建设,与上下游护岸结构协调一致,原则同意顾巷南村江增加连锁砌块护岸118.7米,顾巷北村江增加浆砌块石护岸117米。
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原则同意取消亲水平台3座、桥梁2座、防汛通道4360平方米、绿化22832平方米;增加水桥28座;顾林河N0+009、N0+644处分别增设凉亭1座,凉亭费用由你区承担。
四、为配合美丽乡村建设,与上下游护岸结构协调一致,原则同意顾林河169米水工保护毯+钢筋砼小挡墙变更为浆砌块石挡墙,顾巷南村江335米水工保护毯+素砼护脚变更为连锁砌块护岸。
五、为保证临河道路通行安全,原则同意对北小圩江、北王浜1-3浜江、顾巷北村2546米护岸增设小挡墙加高,北王浜1-3浜江、北王浜5-6浜江779米叠石+浆砌块石挡墙顶高程加高至2.9-3.75米,二号浜斗331米仿木桩护岸桩顶高程变更为3米。
六、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七、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项目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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