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鸿宇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PCB专用化学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龙南鸿宇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PCB专用化学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7-*( (略) 龙南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略) 金水大道492号(*)
项目名称 | 龙 (略) 年产8万吨PCB专用化学助剂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龙南经开区富康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龙 (略) |
环评单位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龙 (略) 年产8万吨PCB专用化学助剂项目(项目代码:2203-*-04-05-*)位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园区,项目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4°47′28.17835″,北纬24°50′45.50283″,项目总占地面积11.98亩(7986.71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酸喷淋废水,碱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收集池+中和沉淀池+砂滤池+清水池”处理,一并达到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水质纳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 一级 A 标准最终排入桃江。项目核定废水排放总量指标:COD 1.164t/a,NH3-N 0.116t/a。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废气须采取成熟稳定工艺进行有效处理,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储罐区废气、颗粒物、氨气、硝酸雾等。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8米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废气中的氨气、硝酸雾、硫酸雾、氯化氢等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酸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根高18米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项目颗粒物、硝酸雾、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颗粒物、氮氧化物、镍及其化合物、碳黑和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其余少量废气经收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执行相关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并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内绿化、强化管理、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以减小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类车间外延50米范围,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设施。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 项目固废主要为压滤机产生的污泥、废布袋、压滤机废滤布、废RO膜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验废液、过滤废渣、废滤布滤芯、废原料包装材料、废矿物油、废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项目应按要求建设规范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有效容积不低于60m3)和危险废物暂存库(有效容积不低于8m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风、防雨、防扬散措施,并设立规范的标识牌。危险废物暂存库应做到密闭、地面应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要求。 |
公众参与 情况 | 本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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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7-*( (略) 龙南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略) 金水大道492号(*)
项目名称 | 龙 (略) 年产8万吨PCB专用化学助剂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龙南经开区富康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龙 (略) |
环评单位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龙 (略) 年产8万吨PCB专用化学助剂项目(项目代码:2203-*-04-05-*)位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园区,项目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4°47′28.17835″,北纬24°50′45.50283″,项目总占地面积11.98亩(7986.71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酸喷淋废水,碱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收集池+中和沉淀池+砂滤池+清水池”处理,一并达到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水质纳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 一级 A 标准最终排入桃江。项目核定废水排放总量指标:COD 1.164t/a,NH3-N 0.116t/a。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废气须采取成熟稳定工艺进行有效处理,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储罐区废气、颗粒物、氨气、硝酸雾等。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8米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废气中的氨气、硝酸雾、硫酸雾、氯化氢等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酸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根高18米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项目颗粒物、硝酸雾、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颗粒物、氮氧化物、镍及其化合物、碳黑和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其余少量废气经收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执行相关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并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内绿化、强化管理、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以减小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类车间外延50米范围,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设施。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 项目固废主要为压滤机产生的污泥、废布袋、压滤机废滤布、废RO膜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验废液、过滤废渣、废滤布滤芯、废原料包装材料、废矿物油、废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项目应按要求建设规范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有效容积不低于60m3)和危险废物暂存库(有效容积不低于8m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风、防雨、防扬散措施,并设立规范的标识牌。危险废物暂存库应做到密闭、地面应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要求。 |
公众参与 情况 | 本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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