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弘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预混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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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弘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预混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7-*( (略) 龙南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略) 金水大道492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12万吨预混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龙南经开区富康工业园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单位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12万吨预混料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201-*-04-01-*) (略) (略)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47′22.056″,北纬24°49′55.88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东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接入东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桃江。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接收、投料、配料、混合、包装产生的粉尘,各车间均采用密封生产模式,工艺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 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卸料、投料、包装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其余少量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执行相关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并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内绿化、强化管理、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以减小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项目以卸料棚、5#预混料原料车间、主车间、预混料成品车间各边界为起点向外延伸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设施。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包装废物、原料初选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间内自然沉降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项目应按要求建设规范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20m2)和危险废物暂存库(20m2)。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风、防雨、防扬散措施,并设立规范的标识牌。危险废物暂存库应做到密闭、地面应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要求。

公众参与

情况

本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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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7-*( (略) 龙南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略) 金水大道492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12万吨预混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龙南经开区富康工业园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单位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12万吨预混料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201-*-04-01-*) (略) (略)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47′22.056″,北纬24°49′55.88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东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接入东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桃江。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接收、投料、配料、混合、包装产生的粉尘,各车间均采用密封生产模式,工艺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 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卸料、投料、包装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其余少量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执行相关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并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内绿化、强化管理、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以减小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项目以卸料棚、5#预混料原料车间、主车间、预混料成品车间各边界为起点向外延伸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设施。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包装废物、原料初选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间内自然沉降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项目应按要求建设规范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20m2)和危险废物暂存库(20m2)。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风、防雨、防扬散措施,并设立规范的标识牌。危险废物暂存库应做到密闭、地面应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要求。

公众参与

情况

本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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