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文吉星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纳米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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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文吉星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纳米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7-*( (略) 龙南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略) 金水大道492号(*)

项目名称

江 (略) 年产5万吨纳米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武当镇横岗村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单位

赣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 (略) 年产5万吨纳米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4-*-04-05-*) (略) (略) 武当镇横岗村原九连山共大白沙分校旧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41′16.167″,北纬24°33′23.246″,项目占地面积25633.27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窑气洗涤废水、压滤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灌溉周边山林,不外排;窑气洗涤废水和压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窑气洗涤用水。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废气须采取成熟稳定工艺进行有效处理,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消化粉尘、烘干粉尘、分级、磨粉粉尘、包装粉尘,颗粒物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4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其余少量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执行相关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并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内绿化、强化管理、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以减小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房边界外延50m的厂界范围,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设施。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固废主要为煅烧工序窑渣、精制工序渣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应按要求建设规范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200m2)。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风、防雨、防扬散措施,并设立规范的标识牌。危险废物暂存库应做到密闭、地面应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要求。

公众参与

情况

本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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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7-*( (略) 龙南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略) 金水大道492号(*)

项目名称

江 (略) 年产5万吨纳米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武当镇横岗村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单位

赣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 (略) 年产5万吨纳米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4-*-04-05-*) (略) (略) 武当镇横岗村原九连山共大白沙分校旧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41′16.167″,北纬24°33′23.246″,项目占地面积25633.27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窑气洗涤废水、压滤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灌溉周边山林,不外排;窑气洗涤废水和压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窑气洗涤用水。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废气须采取成熟稳定工艺进行有效处理,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消化粉尘、烘干粉尘、分级、磨粉粉尘、包装粉尘,颗粒物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4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其余少量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执行相关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并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内绿化、强化管理、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以减小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房边界外延50m的厂界范围,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设施。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隔声、减震等有效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固废主要为煅烧工序窑渣、精制工序渣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应按要求建设规范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200m2)。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风、防雨、防扬散措施,并设立规范的标识牌。危险废物暂存库应做到密闭、地面应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要求。

公众参与

情况

本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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