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祥广场项目拟调整公示
正祥广场项目拟调整公示
为使设计方案更加完善合理,建设单位申请在不改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地下室轮廓的情况下对该项目作出如下调整:
1、5#楼A1-7轴交A1-M轴增加扶梯1部(-1至1层)相应沿街商业及管井调整;A1-7轴交A1-G轴扶梯A(-1至5层)调整为(1至5层)上下方向镜像。
2、5#楼A1-B轴交A1-11轴处两部货梯 (-1至5层)分别调整至A1-E~A1-F轴交A1-1轴一部(-1至5层)和A1-A轴交A1-11~A1-9轴一部(-1至5层),相应管井调整。A2-F轴交A2-7轴处两部货梯 (-1至4层)镜像调整。A1-B~ A1-C轴交A1-17轴处三部客梯 (-1至5层)调整至A1-A~A1-B轴交A1-16轴(-1至5层),相应管井、强电井及弱电井调整。
3、取消5#楼A1-E~A1-F轴交A1-1~A1-3轴处一~五层卫生间;取消A1-15~A1-16轴交A1-A~A1-B轴处一层~五层卫生间,相应管井调整。A2-2轴交A2-F轴处一层增加卫生间, A1-B轴交A2-D~A2-F轴处二~四层增加卫生间,相应管井调整。A2-5~ A2-6轴交A2-J~A2-H轴处四层原工具间修改成卫生间,相应管井调整。
4、5#楼A1-K轴交A1-1轴处原楼梯(-1至1层),现调整此楼梯层数(-1至4层),相应管井调整。
5、5#楼A2-12轴交A2-J轴一层平面图商铺修改为沿街商业和商铺二部分。
6、5#楼二~四层主力店、次主力店内空调机房位置调整,相应管井调整。
7、5#楼A1-J轴交A1-8轴和A2-E轴交A2-8轴五层位置商铺轮廓进行局部优化调整。
8、5#楼A2-10~ A2-11轴交A2-J 轴和A2-D轴交A1-A 轴处五层增加设备机子盖板及构造柱;屋顶层、屋架层局部增加设备机子盖板及构造柱。
9、5#楼屋架层A1-K~A1-C轴交A1-1~A1-3轴和A1-9~A1-17轴交A1-A~A1-B轴钢结构构架根据管井位置相应调整。
10、5#楼A2-3~A2-6轴立面图根据效果图补充广告位,原A1-L~A1-D轴立面图上“正祥广场”品牌商标移到A2-3~A2-6轴立面图上。5#楼A2-4~A2-5轴交A2-G轴二~五层原此处为落地玻璃立面现修改成二侧用正常窗台玻璃,相应A2-12~A2-1轴立面图修改。三~五层增加广告位。
11、5#楼所有立面五层以上外立面增加立面分割线。
12、5#楼A2-12~A2-1轴立面图一层沿街商业立面广告位上材质修改成涂料。
13、地下室因上部增加扶梯、电梯移位相应调整,相应通风井道、强电井、弱电井、隔油间、局部车位调整;地下室降板区域相应调整。
14、地下室1#楼位置二处隔油间优化调整。
15、地下室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和消控室相应调整。
以上调整均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不变,建筑退让、日照等规划指标均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日至**日。公示地点:正祥广场项目现场、福州日报、闽侯县政务信息网(http://**.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变更前后相关图纸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为使设计方案更加完善合理,建设单位申请在不改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地下室轮廓的情况下对该项目作出如下调整:
1、5#楼A1-7轴交A1-M轴增加扶梯1部(-1至1层)相应沿街商业及管井调整;A1-7轴交A1-G轴扶梯A(-1至5层)调整为(1至5层)上下方向镜像。
2、5#楼A1-B轴交A1-11轴处两部货梯 (-1至5层)分别调整至A1-E~A1-F轴交A1-1轴一部(-1至5层)和A1-A轴交A1-11~A1-9轴一部(-1至5层),相应管井调整。A2-F轴交A2-7轴处两部货梯 (-1至4层)镜像调整。A1-B~ A1-C轴交A1-17轴处三部客梯 (-1至5层)调整至A1-A~A1-B轴交A1-16轴(-1至5层),相应管井、强电井及弱电井调整。
3、取消5#楼A1-E~A1-F轴交A1-1~A1-3轴处一~五层卫生间;取消A1-15~A1-16轴交A1-A~A1-B轴处一层~五层卫生间,相应管井调整。A2-2轴交A2-F轴处一层增加卫生间, A1-B轴交A2-D~A2-F轴处二~四层增加卫生间,相应管井调整。A2-5~ A2-6轴交A2-J~A2-H轴处四层原工具间修改成卫生间,相应管井调整。
4、5#楼A1-K轴交A1-1轴处原楼梯(-1至1层),现调整此楼梯层数(-1至4层),相应管井调整。
5、5#楼A2-12轴交A2-J轴一层平面图商铺修改为沿街商业和商铺二部分。
6、5#楼二~四层主力店、次主力店内空调机房位置调整,相应管井调整。
7、5#楼A1-J轴交A1-8轴和A2-E轴交A2-8轴五层位置商铺轮廓进行局部优化调整。
8、5#楼A2-10~ A2-11轴交A2-J 轴和A2-D轴交A1-A 轴处五层增加设备机子盖板及构造柱;屋顶层、屋架层局部增加设备机子盖板及构造柱。
9、5#楼屋架层A1-K~A1-C轴交A1-1~A1-3轴和A1-9~A1-17轴交A1-A~A1-B轴钢结构构架根据管井位置相应调整。
10、5#楼A2-3~A2-6轴立面图根据效果图补充广告位,原A1-L~A1-D轴立面图上“正祥广场”品牌商标移到A2-3~A2-6轴立面图上。5#楼A2-4~A2-5轴交A2-G轴二~五层原此处为落地玻璃立面现修改成二侧用正常窗台玻璃,相应A2-12~A2-1轴立面图修改。三~五层增加广告位。
11、5#楼所有立面五层以上外立面增加立面分割线。
12、5#楼A2-12~A2-1轴立面图一层沿街商业立面广告位上材质修改成涂料。
13、地下室因上部增加扶梯、电梯移位相应调整,相应通风井道、强电井、弱电井、隔油间、局部车位调整;地下室降板区域相应调整。
14、地下室1#楼位置二处隔油间优化调整。
15、地下室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和消控室相应调整。
以上调整均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不变,建筑退让、日照等规划指标均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日至**日。公示地点:正祥广场项目现场、福州日报、闽侯县政务信息网(http://**.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变更前后相关图纸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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