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工伤预防项目评估验收实施单位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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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工伤预防项目评估验收实施单位询价文件

为进一步科学 (略) 工伤预防工作, (略) 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开展取得实效, (略) 人社局、财政局等四部门印发的《 (略) 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广安人社发〔2020〕53号要求,拟聘请第三方评 (略) 2022年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评估验收实施单位进行比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主体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此次评估工作主体,负责总体协调安排。同时,按照《政府采购法》、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相关要求,通过比选确定1家第三方评估机构,受市人社局委托开展专项评估工作。

二、评估对象及时限

(一)评估对象: (略) 工伤预防宣传、培训计划,实施工伤预防项目情况。

(二)报名时限:**日前

(三)评估完成时限:**日前完成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评估范围

20 (略)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

四、评估重点

项目评估包含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项目结案评价、项目成效评价等三个方面。

1.实施过程评价:包含培训过程评价、宣传过程评价、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的规范性评价等三方面。

2.项目结案评价:包含项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工;项目资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评价;培训项目实施的综合性评价(隐患数量、调研报告质量、培训规划、课件针对性、师资专业度);宣传项目实施的综合性评价(覆盖渠道、曝光数量、内容的针对性、群众的参与度)。

3.项目成效评估:培训学员的满意度;学员考试综合成绩;隐患整改完成率;线上宣传曝光数量、渠道完成率;线下群众的参与人数;企业的综合满意度;工伤事故同比发生率的下降幅度;工伤事故严重程度同比的下降幅度等方面。

五、中标机构

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比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标单位。

六、比选指标及分值

(一)资质:分值20分

1.具备工伤预防服务机构的所有条件;

2.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开展评估业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办公条件。

(二)评估实施方案:分值30分

根据供应商项目评估实施方案的整体性、合理性,以及能否最大程度满足业主方需求,人员安排合理性,评估工作重点的理解进行评审。

(三)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10分

具有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伤预防、经济学、心理学、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为依据:

1.相关专业技术人6人(含6人)以上6人以下得6分;

2.相关专业技术人8人(含8人)以上8人以下得8分;

3.相关专业技术人10人(含10人)以上得10分;

(四)相关经验:分值10分

供应商近三年开展类似项目业绩(如:工伤预防、培训、宣传服务等),每具备1项得5分;最多得10分,没有相关经验此项不得分。

注: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五)报价:分值30分

1.各竞标的单位总报价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超过2万元的报价无效;

2.为防止恶意低价无序竞争,各竞标单位总报价低于1万元的报价无效;

3.按各竞标单位有效总报价的平均数作为计分标准,再按各家总报价与平均数的比值计算相应得分。等于平均值的得满分30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值的按其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4.未提供明细服务价格资料的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扣5分,价格测算不合理的扣2分。

七、相关要求

(一)各竞标单位须按比选公告规定提交竞标文件(一式两份),逾期视为放弃。

(二)各竞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由资料真实性问题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竞标单位自行承担。

(三)各竞标单位应根据本次评估的重点、完成时限等要求制定详细的评估实施方案。

(四)相关经验需提供合同作为依据,无合同的视为无相关经验。

联系人:郭应斌;联系电话:0826-*,*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解读

为进一步科学 (略) 工伤预防工作, (略) 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开展取得实效, (略) 人社局、财政局等四部门印发的《 (略) 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广安人社发〔2020〕53号要求,拟聘请第三方评 (略) 2022年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评估验收实施单位进行比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主体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此次评估工作主体,负责总体协调安排。同时,按照《政府采购法》、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相关要求,通过比选确定1家第三方评估机构,受市人社局委托开展专项评估工作。

二、评估对象及时限

(一)评估对象: (略) 工伤预防宣传、培训计划,实施工伤预防项目情况。

(二)报名时限:**日前

(三)评估完成时限:**日前完成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评估范围

20 (略)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

四、评估重点

项目评估包含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项目结案评价、项目成效评价等三个方面。

1.实施过程评价:包含培训过程评价、宣传过程评价、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的规范性评价等三方面。

2.项目结案评价:包含项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工;项目资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评价;培训项目实施的综合性评价(隐患数量、调研报告质量、培训规划、课件针对性、师资专业度);宣传项目实施的综合性评价(覆盖渠道、曝光数量、内容的针对性、群众的参与度)。

3.项目成效评估:培训学员的满意度;学员考试综合成绩;隐患整改完成率;线上宣传曝光数量、渠道完成率;线下群众的参与人数;企业的综合满意度;工伤事故同比发生率的下降幅度;工伤事故严重程度同比的下降幅度等方面。

五、中标机构

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比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标单位。

六、比选指标及分值

(一)资质:分值20分

1.具备工伤预防服务机构的所有条件;

2.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开展评估业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办公条件。

(二)评估实施方案:分值30分

根据供应商项目评估实施方案的整体性、合理性,以及能否最大程度满足业主方需求,人员安排合理性,评估工作重点的理解进行评审。

(三)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10分

具有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伤预防、经济学、心理学、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为依据:

1.相关专业技术人6人(含6人)以上6人以下得6分;

2.相关专业技术人8人(含8人)以上8人以下得8分;

3.相关专业技术人10人(含10人)以上得10分;

(四)相关经验:分值10分

供应商近三年开展类似项目业绩(如:工伤预防、培训、宣传服务等),每具备1项得5分;最多得10分,没有相关经验此项不得分。

注: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五)报价:分值30分

1.各竞标的单位总报价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超过2万元的报价无效;

2.为防止恶意低价无序竞争,各竞标单位总报价低于1万元的报价无效;

3.按各竞标单位有效总报价的平均数作为计分标准,再按各家总报价与平均数的比值计算相应得分。等于平均值的得满分30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值的按其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4.未提供明细服务价格资料的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扣5分,价格测算不合理的扣2分。

七、相关要求

(一)各竞标单位须按比选公告规定提交竞标文件(一式两份),逾期视为放弃。

(二)各竞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由资料真实性问题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竞标单位自行承担。

(三)各竞标单位应根据本次评估的重点、完成时限等要求制定详细的评估实施方案。

(四)相关经验需提供合同作为依据,无合同的视为无相关经验。

联系人:郭应斌;联系电话:0826-*,*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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