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姬十联采出水系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姬十联采出水系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姬十联位于宁夏回族 (略) 盐池县大水坑镇,2015年建成运行,现状主要功能包括来油加热、原油脱水、油气分离、原油储存、原油外输、采出水的处理回注、清水处理及回注等。设计集输规模60万t/a、采出水处理规模1000m3/d。
此次扩建过程中,姬十联原有设施及功能保持不变,对原设计采用的“一级沉降除油”工艺改造为采用“沉降除油+动态膜过滤”工艺,扩建的采出水处理系统位于站场中部预留空地内,建设内容如下:
①扩建长6层系采出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1000m3/d,采用“沉降除油+动态膜过滤”工艺,处理达标后的采出水就近同层回注。
②姬十联接收黄58增来含水油,本次改造在姬十联站内预留空地新增1路DN65黄58增来油计量系统。
二、验收结论
2.1验收监测结论
2.1.1废气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
2.1.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处理后的采出水中石油类监测值在1.79~3.05mg/L之间,悬浮物监测值在37~48mg/L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长庆油田采出水回注水质推荐指标(试行)》中特低渗透油藏指标(含油量≤50mg/L,悬浮物≤50mg/L)要求。
2.1.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各监测点昼间监测值在46~54dB(A)之间,夜间监测值在39~49dB(A)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2.1.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人员依托姬十联人员,不新增劳动定员,不产生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动态膜法含油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含油污泥(HW08)和废滤料(HW49),均为危险废物。含油污泥(HW08)暂存于污泥池内,定期交由宁夏大地 (略) 外运处置;废滤料(HW49)交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有资质单位处置。
2.2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2.2.1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为采出水处理系统扩建项目,水处理间及设备底部基础为1m厚粘土防渗层,并对地面进行了混凝土硬化。建设单位已编制《 (略) 第五采油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C*,备案登记表见附件4。本项目已纳入建设单位环境风险应急体系管理当中。
2.2.2排污许可管理
建设单位属于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已完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
2.2.3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未受到相关处罚。
2.2.3其他管理措施
本项目在建设完成后,已将建筑垃圾清理,施工痕迹已清除。
采出水处理间、设备底部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基础为1m厚粘土防渗层。
2.2.4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本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未受到相关处罚。
2.3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本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基本执行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可行,符合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4下一步工作计划
严格执行环保管理制度及台账,妥善分类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
(略) 第五采油厂姬十联采出水系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验收监测报告.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姬十联位于宁夏回族 (略) 盐池县大水坑镇,2015年建成运行,现状主要功能包括来油加热、原油脱水、油气分离、原油储存、原油外输、采出水的处理回注、清水处理及回注等。设计集输规模60万t/a、采出水处理规模1000m3/d。
此次扩建过程中,姬十联原有设施及功能保持不变,对原设计采用的“一级沉降除油”工艺改造为采用“沉降除油+动态膜过滤”工艺,扩建的采出水处理系统位于站场中部预留空地内,建设内容如下:
①扩建长6层系采出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1000m3/d,采用“沉降除油+动态膜过滤”工艺,处理达标后的采出水就近同层回注。
②姬十联接收黄58增来含水油,本次改造在姬十联站内预留空地新增1路DN65黄58增来油计量系统。
二、验收结论
2.1验收监测结论
2.1.1废气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
2.1.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处理后的采出水中石油类监测值在1.79~3.05mg/L之间,悬浮物监测值在37~48mg/L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长庆油田采出水回注水质推荐指标(试行)》中特低渗透油藏指标(含油量≤50mg/L,悬浮物≤50mg/L)要求。
2.1.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各监测点昼间监测值在46~54dB(A)之间,夜间监测值在39~49dB(A)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2.1.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人员依托姬十联人员,不新增劳动定员,不产生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动态膜法含油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含油污泥(HW08)和废滤料(HW49),均为危险废物。含油污泥(HW08)暂存于污泥池内,定期交由宁夏大地 (略) 外运处置;废滤料(HW49)交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有资质单位处置。
2.2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2.2.1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为采出水处理系统扩建项目,水处理间及设备底部基础为1m厚粘土防渗层,并对地面进行了混凝土硬化。建设单位已编制《 (略) 第五采油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C*,备案登记表见附件4。本项目已纳入建设单位环境风险应急体系管理当中。
2.2.2排污许可管理
建设单位属于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已完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
2.2.3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未受到相关处罚。
2.2.3其他管理措施
本项目在建设完成后,已将建筑垃圾清理,施工痕迹已清除。
采出水处理间、设备底部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基础为1m厚粘土防渗层。
2.2.4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本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未受到相关处罚。
2.3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本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基本执行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可行,符合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4下一步工作计划
严格执行环保管理制度及台账,妥善分类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
(略) 第五采油厂姬十联采出水系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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