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云大道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观云大道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观云大道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观云大道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城投环境 (略)
建设地点:白云区观云大道和贵黔高速交界处
服务范围:白云区泉湖片区、大山洞片区、龚家寨部分片区、云城部分片区、观山湖区的金麦、新世界、花鱼井片区及金华园区域
项目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建设1条30t/d可回收垃圾分拣和500t/d其他垃圾压缩(含大件垃圾破碎,破碎规模为3t/d)线,同时配套建设1个有害垃圾暂存间(规模为0.05t/d)和1个规模为110m3/d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观山湖区垃圾转运分拣中心、沙文垃圾转运分拣中心及白云区观云大道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产生的渗滤液)、相应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32537.15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城投环境 (略)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
(三) 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贵州 (略)
联系人:艾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城投环境 (略)
**日
观云大道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观云大道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城投环境 (略)
建设地点:白云区观云大道和贵黔高速交界处
服务范围:白云区泉湖片区、大山洞片区、龚家寨部分片区、云城部分片区、观山湖区的金麦、新世界、花鱼井片区及金华园区域
项目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建设1条30t/d可回收垃圾分拣和500t/d其他垃圾压缩(含大件垃圾破碎,破碎规模为3t/d)线,同时配套建设1个有害垃圾暂存间(规模为0.05t/d)和1个规模为110m3/d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观山湖区垃圾转运分拣中心、沙文垃圾转运分拣中心及白云区观云大道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产生的渗滤液)、相应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32537.15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城投环境 (略)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
(三) 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贵州 (略)
联系人:艾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城投环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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